肇庆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肇庆市鼎湖门站配套高压天然气管道工程核准前公示
事项名称 | 肇庆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肇庆市鼎湖门站配套高压天然气管道工程核准前公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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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单位 | (略) | 建设单位 | (略) |
建设地点 | (略) 新区(永安粤电厂- (略) )、 鼎湖区( (略) -鼎湖门站) | 建设年限 | 10个月 |
总投资 | 2012.*元 | 资金来源 | 项目单位自筹解决。 |
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 | 本工程为次高压天然气管道工程,设计主要标准规范有《城镇燃气设计规范》*(2020年版)、《燃气工程项目规范》*、《城镇燃气管道穿越工程技术规范》CJJ/T250-2016等,项目起点 (略) 永安分输站出站DN300预留口,终点为鼎湖门站,设计压力6.3MPa,全长约1.019km,管径为D508X12.7mm(直缝双面埋弧焊钢管,材质L415M)和D323.9X12.5mm(无缝钢管,材质为L360N),项目总投资约2012.*元。 | ||
审批部门 | (略) 发展和改革局 | 联系电话 | 0758-* |
电子邮件 | 邮件编码 | ||
邮政地址 | (略) 端 (略) (略) (略) 36 (略) 发改局审批科 |
- 本公示的期限为2024年09月02日至2024年09月04日。公民、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在公示期限届满后五个工作日内,对本行政审批事项直接涉及自身重大利益或者自身与申请人重大利益的,可依法向我局书面陈述、申辩、申请听证;对本行政审批事项内容有其他意见建议的,也可向我局提出。(以上应填写《行政审批前公示意见反馈表》并按上表提供的联系方式提交)。
- 附件下载:《行政审批前公示意见反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