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ZSCD*CS097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南区 (略) 路灯维护管养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3月12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原招标文件第二章评审/三、评审程序/5.详细评审/商务部分中
拟投入设备情况 (16.0分) | 1、拟投入1台作业高度21米或以上高空作业车得4分;2、拟投入1台小汽车(巡查车)(5座以上,排量1.3L或以上)得4分;3、拟投入货车(施工作业车)(核定载货1.25吨或以上),每投入1台得2分,本项最高得4分;4、拟投入本项目的设备(发电机、高压试验设备、维护设备等),每提供一个得1分,最高得4分。 (注:自有车辆或设备的,须提供供应商名义年检有效期内的行驶证或购买发票复印件并加盖公章;租赁车辆或设备的,须同时提供以供应商名义的租赁合同和出租单位(或出租人)名义的年检有效期内行驶证或购买发票及设备实物图片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如发票为电子发票,响应文件中需提供电子发票验证信息打印并加盖公章。租赁合同的有效期不低于本项目的服务期限。) |
更正为:
拟投入设备情况 (16.0分) | 1、拟投入1台作业高度21米或以上高空作业车得4分;2、拟投入1台小汽车(巡查车)(5座以上,排量1.3L或以上)得4分;3、拟投入货车(施工作业车)(核定载货1.25吨或以上),每投入1台得2分,本项最高得4分;4、拟投入本项目的设备(发电机、维护设备等),每提供一个得1分,最高得4分。 (注:自有车辆或设备的,须提供供应商名义年检有效期内的行驶证或购买发票复印件并加盖公章;租赁车辆或设备的,须同时提供以供应商名义的租赁合同和出租单位(或出租人)名义的年检有效期内行驶证或购买发票及设备实物图片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如发票为电子发票,响应文件中需提供电子发票验证信息打印并加盖公章。租赁合同的有效期不低于本项目的服务期限。) |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4年03月13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略) 更新和建设服务中心
地 址: (略) 南 (略) 1号
联系方式:076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略)
地 址: (略) 东区起湾南道3号竹苑广场之二五层
联系方式:076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工、杜工
电 话:0760-*
(略) (略)
2024年0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