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链接:点击查看源文件
政策解读链接:点击查看政策解读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1 | 年产 3 万套电涡流缓速器生产线项目 | 缙云经济开发区2022-12号地块(新碧) | 浙江江兴 (略) | 购置数控大车床、数控铣床、数控车床、数控剪板、龙门式等离子切割机、立式自动龙门冲床、镗床、焊接机械手、大扭力绕线机、油漆房设备、中小型抛丸机、智能化控制系统等设备,项目建设形成年产3万套电涡流缓速器的生产能力,实现销售收入4.5亿元、利税9450万元。 | 项目今后实施过程中,建设单位严格落实环保评价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 | 危险废物贮存设施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 2025-2012)的相关要求采取安全防护措施。 1、大气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采用先进工艺设备,加强管理,及时处理物料泄漏事故;生产区域杜绝一切明火;加强学习,规范操作,加强危险物质的出入库/管理。 2、地表水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控制源头的情况下发生火灾后,产生的事故废水应采用拦截,并切断与厂外管网的连接。 3、地下水环境风险防范 加强源头控制,加强管理,将污染物跑、冒、滴、漏降低到最低限度;生产区等做好拦截、防渗措施,一旦发生泄漏应及时处理相应的事故,避免事故废水和原辅材料泄漏进入地下水。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厅拟对上述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03月15日 至2023年03月21日(5日)
公示时间:2023-03-14
联系人: (略) 生态环境局缙云分局缙云县行政服务科
联系电话:*传真:*
通讯地址:缙云县行政服务中心( (略) 缙云县五云街道黄龙路48号)八楼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复决定要求听证。
附件: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