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委组织部、 (略) 财政局、 (略) 农业农村局、 (略) 乡村振兴局关于扶持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的通知要求,区委组织部联合区财政局、区农业农村局制定了《千山区2023年扶持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项目工作实施方案》。经村级申请、镇(街)审核,以及区委组织部、区财政局、区农业农村局三部门联审,经过10天的公示,未接到任何异议, (略) 千山区2023年度扶持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拟立项目情况进行公告(具体项目见附件),公告期自2023年9月4日起至2023年9月13日止。
联系方式: (略) 千山区农业农村局,0412-*
联系地址:鞍海路 (略) 千山区人民政府
附件:千山区2023年扶持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项目拟立项统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