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 (略) 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销号管理规范, (略) 中央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发的《关于印发〈 (略) 中央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销号管理办法〉的通知》(赣环督整改办字[2018]4号)及《 (略) (略) 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现就浮梁县关于 (略) 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问题整改销号情况公示如下:
一、督察问题: (略) 生态环保督察指出“景德镇浮梁县 (略) 级自然保护区核心区存在违法违规养殖等现象”。当地整改方案明确严禁在核心区从事家禽养殖等要求。但暗访发现,在该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王家坞水库仍然存在家禽养殖、水库人工养鱼等现象,整改工作推进不力。
整改目标:规范自然保护区建设管理制度,杜绝核心区从事家禽养殖现象。
整改措施:1.严厉打击保护区内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停止家禽养殖、拆除养殖大棚等养殖设施,水库人工养鱼现象实行“人放天养”模式,禁止投放饲料。
2. 在显著位置设立警示牌,禁止人员、车辆进入保护区核心区,严厉查处在保护区核心区钓鱼、下网等行为。
整改完成情况:全面停止王家坞水库苗木果木种植和家禽水产养殖活动,拆除养殖大棚6座、面积约800平方米,清除果木15棵、清理水产养殖水塘3座,清场鸡鸭鹅500余只、复绿面积约900平方米、设立警示牌10余块,整改已完成。
本公示时间自2023年8月24日至2023年9月6日,对本公示情况有疑问和异议的, (略) 整改办,联系电话:07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