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中央 (略) 办公厅印发《关于建立健全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的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中办发〔2012〕2号);中共陕西省委办公厅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陕西省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陕办发〔2012〕21号); (略) 委 (略) 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 (略) 重大事项决策和重大工程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意见》的通知(渭市办发〔2012〕36号)等文件要求,为保障决策的顺利实施,现征求广大群众对本次决策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建议和意见。
一、决策事项概况
事项名称:合阳县城区供水价格定价决策事项
评估主体:合阳县发展和改革局
事项内容:根据《城镇供水价格管理办法》、《陕西省定价目录》、《陕西省实施城镇供水阶梯水价的指导意见》、《陕西省加快推进城镇非居民用水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实施意见》、《 (略) 城镇供水阶梯水价改革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结合合阳县实际,对县城区供水价格进行调整,制定定价方案。
二、征求意见对象及内容
征求意见对象包括事项涉及区域周边利益相关者、单位等。征求意见内容包括事项实施对利益相关者的影响。
三、公众意见反馈方式及期限
公众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向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单位反馈意见和建议。
意见反馈期限:自公告之日起8日,即2023年6月9日至2023年6月16日。
四、联系方式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单位:陕西中环 (略)
联系人:王俊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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