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
X亮化工程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
招标编号:E ##
略的新扬高速泗洪出入口等亮化工程已经X略洪发改投资发【2017】268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县财政,现已落实。略条件,现对该项目新扬高速泗洪出入口等亮化工程进行公开招标,选定中标人。
1.略范围
1.1 工程地点:
X境内
1.2 工程规模:
淮河路与S245交叉路口投资约45万元,青阳南路与S245交叉路口投资约21万,湿地大道与S245交叉路口投资约50万元,X南路与S245交叉路口投资约41万元,老高速绿化夜景投资约201万元,略投资约19万元。总投资约400万元。(详见清单)。
1.3 工 期: 30 日历天,计划开、竣工时间:(2018年1月1日前完成总工程量的60%)
1.4 质量要求:
合格
1.5 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时间、方式:
工程主体完工30%付至合同价款的10%,工程主体完工50%付至合同价款的3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款的8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按审计价付至合同价款的的90%,工程满三年后无质量问题按审定结算价付清余款。
1.6 本次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略内容如下:
新扬高速泗洪出入口等亮化工程
2.资格审查方法
本工程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法:合格制。
3.评标方法
本工程采用评标方法:
□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 综合评估法;
□ 合理低价法;
? 合理价随机确定中标人法。
具体评标细则请从附件中下载。
略分是否采用远程评标: □ 是 ? 否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略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企业资质;
4.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 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B类安全生产许可证);
4.3其他条件:
4.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4.3.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的企业;
4.3.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或者违规用工、拖欠工人工资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略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3.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4.3.5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a.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
b.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的。
c.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略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
4.3.6拟派授权委托人及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且在投标时能够提供本单位近六个月(任意一个月)略会养老保险凭证。
4.3.7略为:企业法人代表和拟派项目负略在地检察机关为略贿、受贿证明查询证明,X省企业请登录X略行贿犯略查询并将查询结果截图上传在投标文件中,(网为:http:/ *** 1/ )其它略上可以查询到参照X省的方式截图上传,并提供真实略址,略网上查询的,由投标企业在投略书面承诺,投标后,经查实潜在略为的,略为处理。
4.3.8企业应具有经X略门备案(或略门备案)的由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综合性信用评估报告,且信用报告不低于 65 分。(X市外投标单位可以在开标、评标阶段不用提交信用报告,略推荐为中标候选人,略文件要求提交《信用报告》供招标人审查,略文件要求提交《信用报告》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经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请略“X市信用服务机构备案管理专栏”查询。(略址http:/ *** );
4.3.9企业没有拖欠略为(略、略门认定)
4.3.10本工程 不 接受联合体投标
4.3.11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府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5.招标文件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2月14日08:30至2017年12月19日17:30登录X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http:/ *** )的投标人业务系统,略资料,每套售价人民币250元(含网上招投标平台和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使用费人民币150元),售后不退。咨询电话: ## ,客服热线: ## 0。
5.2 CA加密锁办理:略文件略员并申领CA加密锁,详情请查阅X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http:/ *** )“通知公告”栏目中《略投标办理CA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咨询电话: ## 。
6.投标文件的提交
6.1 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17年12月22日09:00;
6.2 开标地点:X公略一楼第二开标厅 ;
6.3 网上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X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逾期上传或者未上传到X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不接受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情形
7.1 有违反法律、略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7.2 因招标投标活动中有违法略为,被招略门公示限制且限制期限未满的;
7.3 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投标的其他情形。
8.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
招标代理机构:X立信建略有限公司
地 址:X人民南路77号
地 址:X龙郡北门向东
联系人:刘彬
联系人:许环环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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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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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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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ma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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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