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宁县南通第二实验学校建设项目(一期)监理招标
发布时间:2023-04-23 12:08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一、招标条件 | |||||||||||||||||||||||||||||
伊宁县南通第二实验学校建设项目已经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伊宁县备案。招标人为伊宁县教育局,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其他。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伊宁县南通第二实验学校建设项目(一期)监理招标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 |||||||||||||||||||||||||||||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伊宁县 2.工程规模:建设总面积40700平方米分一期二期实施具体如下:一期:建设面积28700平方米1.教学楼(1号楼2号楼3号楼)15000平方米;2.实验楼5000平方米;3.综合楼 3000平方米;4.食堂3000平方米;5.厕所1100平方米;6.地下人防工程1600平方米;7.警卫室和流观室围墙消防水池水暖管网强电弱电大门地坪硬化绿化等附属工程。二期:建设面积12000平方米,新建学生宿舍(3栋) 3.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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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 |||||||||||||||||||||||||||||
1.资质等级及范围:[工程监理·专业资质·房屋建筑工程·房屋建筑工程*级](含)以上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含)以上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它要求:外省企业已在新疆报送管理系统办理进疆报送。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企业必须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及“信用中国”网站( http://**.cn )平台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黑名单,否则将否决其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 |||||||||||||||||||||||||||||
四、投标 | |||||||||||||||||||||||||||||
1.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05月15日 10时30分 2.投标地点:伊犁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线上递交; | |||||||||||||||||||||||||||||
五、招标文件的领取 | |||||||||||||||||||||||||||||
1.领取时间:2023年04月23日 10时00分至2023年04月27日 19时30分。 2.领取地点:请到伊犁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招标文件领取菜单领取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价格:每套售价¥0.00元每标段。 | |||||||||||||||||||||||||||||
六、其他说明 | |||||||||||||||||||||||||||||
1.投标单位请在伊犁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下载招标文件,通过其他途径取得的招标文件不可参与投标;2.因投标单位错失下载招标文件而未能参与投标,造成的后果自己承担;3.如有必要对招标文件的修改或澄清将在伊犁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及时发布,修改或澄清文件一旦发布即视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请各投标人自行关注本次招标项目相关信息的变更情况,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4.具体开标时间以招标文件时间为准;5.建设资金来源(一期):援疆资金。 | |||||||||||||||||||||||||||||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伊犁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上发布 | |||||||||||||||||||||||||||||
八、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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