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向中小企业执行情况公示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要求,现对本部门(单位) 2023年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项目执行情况公告如下:
本部门(单位) 2023年预留项目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共计 4.*元,其中,面向小微企业采购 4.*元,占 100%。
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项目明细
序号 | 项目名称 | 预留选项 | 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金额(万元) | 采购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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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政法委国产电脑替代采购项目 | 项目整体预留 | 2.5160 | 黑龙江省政府采购协议供货采购合同[HT-2023-*] |
2 | 年度、政法、综治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表彰资金 | 项目整体预留 | 2.3205 | 《黑龙江省政府采购合同》(试行)文本 一般货物类[HT*] |
部门单位名称:中共嘉荫县委政法委员会
日期:2024-06-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