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第三小学2024年11月(至)2024年12月政府采购意向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号)等有关规定,现将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第三小学2024年11月(至)2024年12月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序号 | 采购项目名称 | 采购需求概况 | 预算金额(万元) | 预计采购时间 | 备注 |
1 | 金平县第三小学物业管理服务采购 | 一、主要目标:保障学校的安全,维护学校的正常秩序,保护师生的人身财产安全。 二、服务范围:包括门卫、巡逻、监控、安全检查、 (略) 置、卫生保洁等方面的工作。 三、需满足的要求: (略) 派遣保安人员5名(其中门卫3名,保洁兼巡逻员2名)。 四、需具备的条件: (1)年龄要求:男18-6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具有胜任相应岗位的身体素质,务必具有和睦的家庭环境; (2)思想政治素质好,无反党叛国行为、无宗教信仰、无犯罪前科,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细心服务学生的耐心; (3)需提供 (略) 体检合格证明材料; (4)无不良嗜好,热爱教育事业和安保、保洁工作,熟悉安保业务,所有安保人员须经过安保部门正规培训合格,持保安证着保安制服上岗; (5)保证不在岗位上睡觉、喝酒、不离岗、脱岗,且不在岗位上会客或办私事。 (6)服从学校工作安排,做好值班期间校园环境卫生、临时性安排工作。 (7)保安员能操作各类安全防护器材,熟练使用消防安全设施设备。 | 4.98 | 2024年12月 | 对保安公司的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①供应商具有省级公安机关颁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具有相应机构颁发的《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 |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第三小学 |
2024年11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