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 (略) 金刚镇高余固引剂厂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7月7日-2023年7月13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731-*
联系地址: (略) 生态环境局浏阳分局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科(邮编*)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略) 金刚镇高余固引剂厂扩建项目 |
建设地点 | (略) 金刚镇金声村齐心组 |
建设单位 | (略) 金刚镇高余固引剂厂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湖南 (略) |
项目概况 | (略) 金刚镇高余固引剂 (略) 金刚镇金声村齐心组,项目总投资60万元,占地面积1200m2,建设新型菱镁鞭炮固引剂生产线一条,年产固引剂5000吨;企业2018年10月委托湖南 (略) 编制了《 (略) 金刚镇高余固引剂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18年12月25 (略) 生态环境局浏阳分局( (略) 环保局)批复文件(浏环复[2018]262号),于2019年4月12日通过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于2020年4月完成排污许可登记。 (略) 场需求,项目拟在原厂址东北侧99米处企业自己所有的已建闲置厂房内扩建1条固引剂生产线,新增一栋生产车间2#,用地面积1000m2,追加投资50万元,扩建后新增固引剂2000吨/年。 (略) 金刚镇高余固引剂厂扩建项目。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运营期 (1)水环境影响分析 扩建项目不新增员工,无生活污水产生。 (2)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扩建项目粉碎粉尘经布袋除尘器+15m高排气筒(P2)排放;加料混合粉尘与粉碎工序共用一套布袋除尘器+15m高排气筒(P2)排放;筒仓粉尘经仓顶除尘器处理后排放;烘干炉废气经高温布袋除尘器+15m高排气筒(P3)排放;无组织排放粉尘通过封闭式车间、地面硬化、定期清扫予以控制。 (3)声环境影响控制措施 项目运营期间噪声通过对各功能间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密厂房周边绿化带种植等措施,项目噪声均可以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限值。 (4)固体废物影响控制措施 项目原材料废包装袋外售;布袋除尘收集粉尘回用于生产;烘干炉灰渣收集作为厂区林地肥料使用。 |
(报告书)公众参与情况 | / |
(略) 生态环境局浏阳分局
2023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