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电监护仪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2次招标)
(2022-JQ05-W3483)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欢迎贵单位参加谈判报价。
一、项目名称:心电监护仪
二、项目编号:2022-JQ05-W3483
三、最高限价:1286万元
四、货物名称、数量:
序号 | 货物名称 | 规格型号 | 技术要求 | 计量 单位 | 数量 | 交货 时间 | 交货 地点 | 备注 |
1 | 心电监护仪 | 多参数监护仪(低档) | 详见技术要求 | 台 | 643 | 使用单位与中标企业签订采购合同之日起30天内全部交货并安装调试完毕 | 合同约定送货上门至指定地点 | |
说明 | 1.投标供应商须对所投包内所有产品和数量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2.投标报价应包括所有货物供应、运输、安装调试、技术培训、售后服务、备品备件和伴随服务等价格。 3.投标供应商必须保证所投产品为全新、未使用过的产品。 4.全北京 (略) 同类医疗设备2023年12月31日前共享共用本采购项目的采购结果。 |
五、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供应商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五)本项目特定资质:
1.生产企业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代理商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2.所投产品医疗器械注册证(CFDA认证)及完整的注册检验报告。
3.代理商提供生产企业或进口产品全国(大区)总代理授予的代理授权书。
(六)投标人(报价方)参与军队投标,必须在提交投标(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军队采购网(互联网网址:www.http://**)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完成注册,经审查未完成注册的投标人(报价方)投标无效。
六、谈判文件发售时间、地点、方式及售价
(一)发售时间:2023年 6 月 9 日至 6 月 15 日每日上午8:00至11:30,下午15:00至17:30(北京时间)。
(二)发售地点:通过互联网邮箱申领,邮件报名通过资料审核后发放采购文件。
(三)发售方式:脱密项目采取网上发售方式。投标人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递交报名资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采购机构或代理机构邮箱:*@*63.com,联系人:暴助理,022-*。
(本邮箱设置有自动回复,邮件发出后未收到自动回复请立即联系暴助理,发件后收到自动回复请等待审核结果,每日17:30前收到的报名申请,当日回复审核结果;17:30后收到的报名申请,第二个工作日内告知审核结果,未按时收到审核结果请联系暴助理或项目主责人;公告时限最后一天超过17:30的报名申请不再受理。采购文件发放截止时间24小时内,为已报名未通过审核供应商补充资料时间,未及时补齐有效报名资料的报名无效)
报价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模板详见公告附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模板详见公告附件);
4.非外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企业提供,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模板详见公告附件);
5.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模板详见公告附件);
6.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供应商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的承诺书(模板详见公告附件);
7.严格按要求填写《申领谈判文件登记表》(模板详见公告附件)。
(四)谈判文件售价:免费申领。
七、报价文件递交时间、地点及方式
(一)报价文件递交时间:2023年 6 月 26日8时00分至9时00分(北京时间)。谈判报价稍后开始。
(二)报价文件递交地点: (略) 河东区富民路114号采购服务大厅。谈判报价在同一地点进行。
(三)报价方式:由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递交报价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八、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http://**)上发布。
九、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冯逢助理
办公电话:022-*
移动电话:* ,请供应商将拟参与项目名称、编号以及咨询问题编辑短信发送至联系人,联系人将于3小时内答复。服务时间:每个工作日8:00-11:30,15:00-17:30”;
传 真:022-*
地 址: (略) 河东区富民路114号
1.联系人无法接通服务热线电话:022-*;
2.服务电话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1:50、下午14:30-17:30。
十、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李助理
办公电话:022-*
移动电话:*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1:50、下午14:30-17:30。
采购机构:第五采购服务站
2023 年 6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