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就《台儿庄区气象灾害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有关情况,作如下解读:
一、制定背景与必要性
为深入贯彻落实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的重要指示精神,为预防灾害性天气、减轻气象灾害,规范气象灾害预警应急响应工作,明确职责、落实责任,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障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特制定本《预案》。
二、制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气象灾害防御条例》《山东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山东省自然灾害风险防治办法》《国家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山东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山东省气象灾害应急预案》《 (略) 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台儿庄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
三、制定过程
由区气象局起草《预案》,2022年6月22日,区气象局向区直各部门和镇街征求意见,共计28个部门全部反馈无意见。8月24日,区气象局组织气象、防汛抗旱和应急领域3名专家对《预案》进行评审论证,并按照专家审定意见进行了修改,形成本《预案》(代拟稿)。
四、主要内容
(一)总则。主要包括:编制目的、编制依据、适用范围和工作原则。
(二)运行机制。建立以气象灾害预警为先导的应急响应体系,区有关部门、单位制定以气象灾害预警信号为重要启动条件的应急预案或在其他预案中明确气象灾害应急响应相关内容。
(三)监测预警。根据保障经济社会发展、防灾减灾救灾需要,气象部门负责建立健全气象灾害监测预报预警体系和制度。
(四)预警发布与传播。气象部门统一发布气象灾害预警信息。气象灾害预警信号最多分为四个等级,分别以蓝、黄、橙、红4种颜色对应IV至I级,I级为最高级别。气象灾害预警内容包括气象灾害的类别、预警级别、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和发布单位等。
(五)预警联动应急响应。气象灾害种类多,影响面广,往往伴随次生、衍生灾害发生,涉及多个部门和行业,根据气象灾害预警,联动响应是有效防抗气象灾害的关键环节。有关部门按各自职责,根据不同种类、不同级别的气象灾害对本部门、本行业的影响分类响应。
(六)预案管理。本预案由台儿庄区气象局负责解释。
(七)附则。附录13种常见气象灾害名词术语。
咨询部门:台儿庄区气象局
联系人:刘腾
联系电话:06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