询价文件
因工程施工需要,我公司决定对生产所需玻璃钢牌进行询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标的物内容:玻璃钢牌
序号 | 标的物名称 | 标的物规格(mm)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玻璃钢牌 | 2700*550*5 | 块 | 45.00 | |
2 | 玻璃钢牌 | △900*5 | 块 | 61.00 | |
3 | 玻璃钢牌 | φ800*5 | 块 | 21.00 | |
合计 | 127.00 |
二、采购要求:
1.期望收货日期:供方收到需方生产订单后5天内交货到指定的地点。
2.规格型号要求:按照需方生产订单中要求的数量、规格型号交货。
3.交货地点: (略) 兴宁区五塘镇强镇路7号广西北投交通科技产业园。
4.价格有效期:2023.11.27—2024.4.30
三、报价资质:
1.结算与支付方式:供方将货物送至指定地点验收合格后,并提供税率为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我公司在验收入库并签收发票后30日内以银行转账的方式支付该批次货款。
2.发票要求:税率为13%增值税专票(一般纳税人开具)。
3.标的物上限金额如下表:
序号 | 标的物名称 | 标的物规格(mm) | 单位 | 数量 | 上限单价 | 上限金额(元,含税) |
1 | 玻璃钢牌 | 2700*550*5 | 块 | 45.00 | 485.00 | 21825.00 |
2 | 玻璃钢牌 | △900*5 | 块 | 61.00 | 123.00 | 7503.00 |
3 | 玻璃钢牌 | φ800*5 | 块 | 21.00 | 168.00 | 3528.00 |
合计 | 127.00 | 32856.00 |
供方报价超出需方设置上限单价、上限总价的,报价无效。
四、补充说明描述:
1.供方供应产品必须符合国家的有关质量标准,供方应提供原厂“产品合格证书”“质量证明书”和“检验报告书”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玻璃钢牌最终结算数量以供需双方实际签收确认的数量为准。
3.供方所供应的玻璃钢牌符合国家标准(规范),无国家标准(规范)的要符合行业标准(规范),如需方对供方所供应的玻璃钢牌质量有特殊要求的,应在订货单上载明,供方所供货物应当符合需方对货物质量的要求。
4.供需双方需在收货当天内对货物质量进行检验,若检验不合格,供方应予退换。如供方不同意需方检验结果的,供需双方现场取样,并送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复检,如复检确认不合格,则所有检验费用均由供方负责,供方并负责退换货物,如因此造成货物延期交付的,供方应当按本合同的约定承担延期交货的违约责任并赔偿需方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如复检确认合格,则所有检验费用均由需方负责。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次询价。违反相关规定的,报价无效。
6.供方报价必须完全响应需方询价文件要求,若不能满足仍进行报价,则列入需方供应商黑名单。
广西 (略) 2023年11月27日
询价文件
因工程施工需要,我公司决定对生产所需玻璃钢牌进行询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标的物内容:玻璃钢牌
序号 | 标的物名称 | 标的物规格(mm)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玻璃钢牌 | 2700*550*5 | 块 | 45.00 | |
2 | 玻璃钢牌 | △900*5 | 块 | 61.00 | |
3 | 玻璃钢牌 | φ800*5 | 块 | 21.00 | |
合计 | 127.00 |
二、采购要求:
1.期望收货日期:供方收到需方生产订单后5天内交货到指定的地点。
2.规格型号要求:按照需方生产订单中要求的数量、规格型号交货。
3.交货地点: (略) 兴宁区五塘镇强镇路7号广西北投交通科技产业园。
4.价格有效期:2023.11.27—2024.4.30
三、报价资质:
1.结算与支付方式:供方将货物送至指定地点验收合格后,并提供税率为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我公司在验收入库并签收发票后30日内以银行转账的方式支付该批次货款。
2.发票要求:税率为13%增值税专票(一般纳税人开具)。
3.标的物上限金额如下表:
序号 | 标的物名称 | 标的物规格(mm) | 单位 | 数量 | 上限单价 | 上限金额(元,含税) |
1 | 玻璃钢牌 | 2700*550*5 | 块 | 45.00 | 485.00 | 21825.00 |
2 | 玻璃钢牌 | △900*5 | 块 | 61.00 | 123.00 | 7503.00 |
3 | 玻璃钢牌 | φ800*5 | 块 | 21.00 | 168.00 | 3528.00 |
合计 | 127.00 | 32856.00 |
供方报价超出需方设置上限单价、上限总价的,报价无效。
四、补充说明描述:
1.供方供应产品必须符合国家的有关质量标准,供方应提供原厂“产品合格证书”“质量证明书”和“检验报告书”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玻璃钢牌最终结算数量以供需双方实际签收确认的数量为准。
3.供方所供应的玻璃钢牌符合国家标准(规范),无国家标准(规范)的要符合行业标准(规范),如需方对供方所供应的玻璃钢牌质量有特殊要求的,应在订货单上载明,供方所供货物应当符合需方对货物质量的要求。
4.供需双方需在收货当天内对货物质量进行检验,若检验不合格,供方应予退换。如供方不同意需方检验结果的,供需双方现场取样,并送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复检,如复检确认不合格,则所有检验费用均由供方负责,供方并负责退换货物,如因此造成货物延期交付的,供方应当按本合同的约定承担延期交货的违约责任并赔偿需方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如复检确认合格,则所有检验费用均由需方负责。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次询价。违反相关规定的,报价无效。
6.供方报价必须完全响应需方询价文件要求,若不能满足仍进行报价,则列入需方供应商黑名单。
广西 (略) 2023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