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精神,大力发展普惠托育服务体系,不断满足群众对3岁以下婴幼儿托育服务的需求。根据《海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海南省发展改革委员会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海南省增加婴幼儿托育托位数量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面向辖区征集有意向新建、改扩建普惠性托育服务机构或增设婴幼儿托班公办幼儿园项目单位。我委将适时对申报单位开展资格审查和实地核查,如 (略) 新建、改扩建普惠性托育服务机构或增设婴幼儿托班公办幼儿园项目单位,且在规定时限内完成项目建设工作并通过考核验收的,将根据实施过程中定期组织的评估结果,按照有关规定以先建后补的方式给予每个托位*元的建设资金补贴。
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现向社会广泛开展征集。我市辖区内有意向的托育服务机构、公办幼儿园和有意向举办托育园的机关、企事业单位(用人单位)等,可于2024年4月20日17点前将以 (略) 卫生健康委员会人口家庭室邮箱(*@*ttp://**)报名。
报名需提供以下材料:
1.托育服务机构或幼儿园证照扫描件;
2.机关、企事业单位(用人单位)法人证书扫描件;
3.经办人姓名及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联系人:郭秋菊;咨询电话:*)
(略) 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4月2日
责任编辑: (略) 卫生健康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