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内容: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贵安新区生态环境局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4年07月18日-2024年07月24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 0851-*(贵安新区生态环境局环评科)
传真: 0851-*
通讯地址: 贵州省贵安新区湖潮乡百马大道与贵清大道 (略) 民中心4楼C区c-411办公室
邮编: *
项目名称 | (略) 大数据科创城第一初级中学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贵州省贵安新区湖潮乡清安大道与百马大道交口西南部的大数据科创城 |
建设单位 | 贵州贵安 (略)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贵州省交 (略) (略) |
项目概况 | 主要建内容包括教学楼(含物理实验室(力学)、物理仪器准备室、化学实验室、化学仪器准备室、化学药品室、普通生物教学实验室、生物仪器准备室)、综合楼、学生宿舍、露天操场、停车场等配套辅助设施。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施工期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主要大气污染物为施工场地扬尘、装修废气及汽车尾气。施工期应对施工扬尘进行全过程管理,应加强场区的洒水抑尘工作,易飞扬物料及建筑材料堆放应采用篷布进行覆盖。通过选用符合国家标准的装修材料,加强通风,减少装修废气对环境影响。通过选用符合国家环境标准的机械车辆,定期对机械车辆进行维护保养,减少非正常作业下尾气的排放。车辆实行密闭运输作业,限制车辆行驶速度,降低扬尘的产生,确保施工区扬尘排放符合《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52/1700-2022)表1标准限值要求。 2.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废水经隔油沉淀池预处理后循环使用或用于洒水防尘;生活污水经临时卫生间配套化粪池预处理后,定期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单位转运至湖潮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噪声主要来源于各类施工设备运转,施工单位应通过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将施工噪声控制在《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相关限值以内,尽量减少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施工期固废主要为建筑垃圾、弃土石方、生活垃圾、废金属、沉淀池底渣、化粪池污泥、废矿物油、废油漆桶以及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本项目施工期挖方量约*.59m3,填方量约*.51m3,弃方量约*.08m3,建筑垃圾、弃土石方运至贵安华为云数据中心高端园A4地块项目用于土方回填;废弃金属外售给废品回收单位;沉淀池底渣、化粪池污泥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清运;废矿物油、废油漆桶等危险废物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转移处置;施工人员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二)运营期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大气污染物主要为餐厅厨房油烟、实验室废气、锅炉废气、汽车尾气。餐厅厨房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后,经预留烟道引至排气筒(DA001)排放。实验室废气以硫酸雾、盐酸雾、氮氧化物等污染因子为主。建设单位通过在化学实验室安装实验桌通风排气装置将实验过程中产生的酸雾集中收集后,采用酸雾喷淋塔进行预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锅炉废气经脱硫除尘脱硝净化系统处理后通过排气筒(DA003)排放。地下停车场汽车尾气经抽排风系统由专用排风竖井引至绿化带无组织排放。 2.水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学生宿舍生活污水经中水处理系统(AO工艺,处理规模35m3/d)处理后回用于绿化及环保用水;其余生活污水、隔油预处理后的餐厅含油废水、冷却后锅炉废水一道经化粪池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 4 三级 (略) (略) 。医疗废水经消毒(臭氧工艺,处理规模0.5m3/d)后排入化粪池,预处理 (略) (略) 。实验室二次洗瓶废水经实验室废水预处理系统(酸碱中和工艺,处理规模5m3/d)预 (略) (略) ,最终进入湖潮污水处理厂处理。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为锅炉、中水处理系统、油烟净化系统、酸雾喷淋塔等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建设单位应当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通过采取隔声减振措施保障厂界噪声排放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区排放限值要求。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进行清运。厨余垃圾、化粪池污泥、隔油池浮泥分类收集后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实验室产生的实验废液、实验废气酸雾喷淋塔废液及医疗废弃物属于危险废物,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要求贮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转移处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