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璧山区生态环境局审查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示表
(略) 璧山区生态环境局审查以下建设项目环评文件,现公告有关环评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2022年10月31日—2022年11月4日。环评文件查询方式http://**。
反馈意见受理方式为电子邮箱:*@*63.com,传真:*。通讯地址: (略) 璧山区行政服务中心,邮编:*。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可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11 | 新能源汽车减速器齿轮生产线项目 | (略) 璧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青杠河西-清明片区企业现有厂区内 | 重庆 (略) | 重庆 (略) | 重庆 (略) (略) 璧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青杠河西-清明片区企业现有厂区内建设“新能源汽车减速器齿轮生产线项目”。通过新增滚齿机、剃齿机、磨床、数控车床及齿轮测量中心等生产设备,并对现有部分老旧设备进行升级换代,以实现汽车变速器齿轮生产的改扩建。项目主要进行汽车盘齿、轴齿和离合器拨叉轴的生产,扩建后可实现全厂生产规模约*件/a(其中汽车变速器盘齿*件/a、汽车变速器轴齿*件/a,离合器拨叉轴*件/a)。项目总投资*元,环保投资*元,占项目总投资的1.3%。 | 1、废气:项目2台多用炉渗碳、淬火废气经天然气燃烧后采用1套“油烟净化+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最后通过1根15m 高的排气筒(DA001)排放;食堂油烟经集气罩收集后采用油烟净化器进行处理,处理后经专用烟道排放;2台抛丸机废气采用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分别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喷油废气采用油雾净化器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未收集的非*烷总烃通过加强通风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采取以上措施后对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水:生产废水经生产废水预处理系统处理后与生活污水一并排入综合废水处理系统进行统一处理。生产废水预处理系统处理工艺“隔油+调节+混凝沉淀+气浮+调节”;综合废水处理系统处理工艺“水解酸化+接触氧化+沉淀+过滤”,废水处理后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三级标准排入园 (略) ,进入青杠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A标准(其中主要指标COD、BOD5、氨氮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Ⅳ类水域标准)后排放。 3、噪声:①选用低噪声、高效率的机械生产设备,加工设备均放置于厂房内。设备基础设置减震垫,将设备置于减震台上。②主要的降噪设备应定期检查、维修、不合要求的要及时更换,防止机械噪声的升高。③高噪声源的车间与厂界围墙要有一定的防护距离,确保厂界噪声达标。 4、固体废物:项目营运期固体废物主要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和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 (略) 或一般固废处置单位;危险废物分类收集,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具有危废资质单位进行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置;经上述措施处理后,固废不直接排入外环境,对环境无影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