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信访局拟采用比选评审 (略) 信访局信访事项办理回访测评服务项目进行采购,现邀请潜在的合格参选人参加比选。
一、项目编号:CDXFHF001
二、项目名称: (略) 信访局信访事项办理回访测评服务项目
三、比选内容:本项目共1个包, (略) 信访局信访事项办理回访测评服务商一名。
四、合格比选申请人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参加本项目比选的供应商与其他供应商之间,单位负责人非同一人且不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提供承诺函)。
8.参加本项目比选的供应商对是否存在受到有关部门认定的失信行为(有效期内)以及认定次数进行承诺(提供承诺函)。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比选。
五、报名时间:2024年 3月26日至4月1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4:30,节假日除外)。
六、报名地点: (略) (略) 南三段24号节能大厦5楼501
比选申请人在报名参加比选时应出示单位介绍信、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比选文件自行下载。比选申请人在填写报名登记表时,记录表中*号项(单位全称、公司地址、电话、报名日期、纳税人识别号、开户行及账号、报名单位代表、手机号码、邮箱)必须如实认真填写项目信息及比选申请人单位信息;比选申请人若是一般纳税人的,须携带一般纳税人证明并加盖鲜章,若因提供的错误信息,影响了本次比选事宜,由比选申请人自行承担责任。
七、比选申请文件递交时间、比选截止时间和开选时间(北京时间):
比选申请文件递交时间:2022年4月2日上午10:00-10:30;
比选截止时间及开选时间:2022年4月2日上午10:30;
比选申请文件须在比选截止时间前送达比选地点。逾期送达或没有密封的比选申请文件恕不接受。本次比选不接受邮寄、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递交的比选申请文件。
八、开选地点: (略) (略) (略) 政府第一办公区3号楼3344会议室
九、本比选 (略) 信 (略) 站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
十、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 (略) 信访局
地 址: (略) (略) 2号
联系人:吴冰航
联系电话: 0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