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 (略) 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中华人民 (略) 令 第682号)以及《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第十一条(一)“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竣工后,公开竣工日期。”和(二)“对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调试前,公开调试的起止日期。”的要求,我单位建设项目的环保设施已竣工,现就竣工和调试日期进行信息公示,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具体内容如下:
一、项目名称:甘肃鸿运丰泰新型环保专用涂料材料生产线项目
二、建设地点:甘肃省兰州新区秦川园区古浪河街甘肃科迪智能家具产业园一期7号厂房
三、环评批复:新环承诺发【2023】78号
四、主要环保设施建设情况
施工期:本项目购买已建成厂房进行建设,施工期仅为设备的进场、安装、调试,设备安装和调试过程中会产生安装噪声和少量的安装垃圾等,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且随着设备安装完成,影响即消失。
运营期:
1、废气
(1)热工挤出废气非*烷总烃:在每条生产线热熔机上方设置1个集气罩,废气经风管引入1台废气净化设备内处理(干湿分离设备和活性炭吸附设备),通过1根15m排气筒排放。未收集到的无组织非*烷总烃在车间内排放。
(2)实验废气非*烷总烃:实验烘烤设备上方设置1台全密封集气罩,废气经收集后进入废气净化设备中处理。
(3)生产工序颗粒物:每条生产线的每台混料机上方各设置一套集气罩,收集的颗粒物进入布袋除尘器处理,处理后的废气通过1根15m排气筒排放。
(4)实验工序颗粒物:集中收集后与磨粉机和转筛集气管道相接经布袋除尘器处理排放。
2、废水
本项目生产废水不外排,排放污水主要是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 (略) (略) ,最终进入兰州新区污水处理厂处置达标后排放。
3、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基础减振、建筑隔声等处理措施。
4、固体废物: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回用于生产;原材料包装废桶交由供应商即原料生产的厂家回收利用;废活性炭、废润滑油收集后存放在危险废物暂存间内,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危废处理单位处理。
五、竣工日期:2024年7月
六、调试起止日期:2024年7月-2024年8月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对项目污染防治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通过电话、信函、来访等方式与建设单位联系。
九、公示及征求意见截止日期
公示时间: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
十、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甘肃鸿 (略)
联系人:邓辰久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