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修水工业园区扩区调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要求,为推进和规范江西修水工业
园区扩区调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活动中的公众参与,了解公众对该规划建设的态度和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及建议,
现将江西修水工业园区扩区调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规划概况
1、历史发展概况和规划范围
江西修水工业园区始建于2001年6月,于2006年经江西省人民政府批准为省级工业园区,以有色金属深加工、服
装、农副产品加工为主导产业,核准面积为1.333平方公里。
为促进园区进一步发展,依托江西修水工业园区原有产业基础,园区于2013年开展扩区和调区工作。江西省发展
和改革委员会于2013年7月19日下发《关于同意江西修水工业园开展扩区和调整区位前期工作的复函》(赣发改
外资函﹝2013﹞229号),同意江西修水工业园区开展扩区调区前期工作。扩区后涉及的规划面积约25.08km2,
其中太阳升项目区总用地面积约18.17km2、宁州项目区总用地面积约6.91km2。
2023年6月,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江西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同意修水工业园区开展扩区调区前期工作的复
函”同意江西修水工业园区开展扩区调区工作。
本轮扩区调区后园区共分为3个片区,分别为绿色科技食品产业园、宁州项目区和太阳升项目区。绿色科技食品产
业园东至百亿产业园东侧,南至英才食品,西至盐津铺子厂区,北至食品产业园污水处理厂,面积为191.76公顷;
宁州项目区东至宁州镇岗上村,南至黄庭坚大道,西至黄庭坚大道与芦良大道交叉口,北至岗上村段家邻G220国
道面积为219.83公顷;太阳升项目区东至坪塅村城门岭,南至幸福村庙岭水,西以紧邻修 (略) 为界,北至
新中英陶瓷厂区,面积为182.85公顷。综上所述,本次规划总面积为594.44公顷。
2、规划产业发展
本次规划修水工业园区目标定位为修水县产业发展主要承载地,以机械制造、绿色食品、矿产品精深加工等产业
为主导的省级工业园区。其中机械制造产业将修水县机械制造产业建设成为省内规模较大,技术水平先进,产业
体系和链条完整,创新能力较强,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在国内处于领先水平的首位产业;绿色食品产业重点引进
大项目,培育一批省内外知名绿色食品加工企业集团和品牌食品生产企业,丰富产业品种,延伸产业链;矿产品
精深加工产业:注重引进现代化程度高、附加值高、污染小的产业项目,促进矿产品精深加工产业集群化发展。
二、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目的
通过环境现状调查及回顾性评价、环境影响预测评价,了解江西修水工业园区规划、环评报告与审查意见要求的
执行情况,掌握江西修水工业园区环境质量及变化趋势,排查江西修水工业园区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及经济建设
与项目引进所带来的矛盾,明确缓解及解决问题的措施方案;对拟议的江西修水工业园区扩区调区方案(包括范
围、功能区划、产业结构与布局、发展规模、基础设施建设、环保设施等)进行环境影响分析比较和综合论证,
提出完善江西修水工业园区扩区调区规划的建议和对策。
三、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本次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划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总纲》(*)等国家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进行。
1、工作程序
接收委托—第一次环境信息公示—环境现状初步调查—初步规划分析—确定评价范围和评价内容—规划分析—环
境质量现状调查和监测—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编写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公众参与和第二次环境信息公示—生态
环境主管部门审核和批准,其中公众参与贯穿整个环评过程。
2、主要工作内容
(1)对规划范围内的环境问题现状进行回顾性评价,识别主要制约因素。根据规划方案和规划范围内的环境现状
调查及评价,识别可能带来的环境影响、影响途径和敏感性,选择确定环境影响评价因子。
(2)与其他规划、相关政策和功能区划的一致性、协调性分析。
(3)对规划所引起的环境影响进行预测与评价,包括对水生和*生生态、地表水和地表下水、声环境、环境空
气、环境风险以及社会经济的影响评价等,分析规划实施对重要敏感区的影响。
(4)分析所在区域的资源环境承载力,重点计算大气环境容量和地表水环境容量,提出江西修水工业园区区域
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方案。
(5)根据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结论和规划对环境敏感区的影响,从环境保护角度论证空间布局的环境可行性和
合理性,从资源支撑能力和环境承载力两方面分析规划实施的可行性,并提出规划的建议和环保对策措施。
(6)提出对下一步规划和规划所包含的建议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要求;
(7)开展一定范围的专家咨询,进行公众问卷调查,了解和分析公众对本次规划的态度和意见;
(8)制定规划实施的监测与跟踪评价计划、江西修水工业园区的产业准入清单等。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征求公众对江西修水工业园区规划建设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环境影响、污染防治措施及其它有关环境保护方面的
意见和建议。
2、征求意见的主要事项
(1)目前本规划周围原有的环境状况,主要存在的环境问题;
(2)从环境角度考虑,对本次规划环评建设支持与否的态度,并提出相关建议;
(3)对本次规划环评的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
(4)其它建议。
五、委托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修水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电话:*
六、编制单位及联系方式
编制单位: (略)
联系人:詹工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 (略) 青山湖区青山湖北大道599号品众2号楼二楼22号
电子邮件:*@*q.com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任何单位或个人可通过邮件、传真、电话、信函、来访等方式与委托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联系,反映自己
关于该规划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可在本项目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委托单位或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提出宝贵意见。
特此公告。
修水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2024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