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租公告
本招租项目2024年中 (略) 元士街12号办公楼整体招租项目(项目编号:DF-HRB-LYYH*B)已批准实施。项目已具备招租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租。
1.招租房产概况
1.1 招租房产位置: (略) 元士街12号。
1.2 招租范围及概况:
元士街12号办公楼整体出租, (略) 落。地上1-7层,每层建筑面积467.69㎡,合计建筑面积3273.83㎡;含一层东侧5个车库,楼内原有电梯一部; (略) 落约500㎡;整体出租。
1.3租期:十年。
1.4起租日:给予承租方3个月的装修免租期,免租期后第一日即为起租日期。
1.5年度起租价:首年租金不低于*元/年(含税),租期10年,租金每年递增1%。
1.6租金支付方式:年付方式,足额支付首年租金后方可使用房产,以后每年在上一年度房屋租赁期满前四个月,支付下一年度租金。
2.承租方资格要求
本次招租对潜在承租人进行资格审核,具备以下条件的可参与承租:
2.1.承租人必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续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2.2.本次招租不接受联合体承租,中选后不得转租、转借,承租方承担租赁房屋的所有安全责任。提供承诺书。
2.3.承租人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近3年内无经营异常信息和严重违法信息;
2.4.承租人没有被列入“ (略)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5.处于禁入期内的中 (略) 黑名单和黑龙江联通省级黑名单及负面清单的供应商及其所注册设立的与其现有经营业务相似的其他法人或组织不得参与本次招租项目。
2.6需要承租人承诺的主要否决投标条款(不可偏离):
2.6.1.承租方负责电梯的维修保养,运行安全及年度检验。
2.6.2.承租方可根据需要,在不改变房屋整体结构的情况下,自行装修设计,中 (略) 审核批准,方可开工,并对房屋的装修改造负全部安全责任,所有相关手续自行办理、审批、费用由承租人承担。
2.6.3.出租房屋楼体防水、外立面、门窗、上水、下水、电、燃气、锅炉、供暖、电梯等各种设施,承租方负责维修、保养,并承担由此发生的全部费用。出租房屋电容量、用水额度,上、下水,供电、供暖、电梯等管线设施,如达不到承租方使用要求,可由承租人自行改造解决,并承担相关费用。所有相关手续自行办理、审批,所产生的税费、管理费等均由承租方承担。承租方负责电梯使用期间的安全及年度检验。
2.6.4.承租方同意在签定合同前交纳房屋装修保证金(承租方需按第一年租金的20%缴纳房屋装修保证金,向上取整数(万位)。),否则我方将拒绝交付租赁标的物给承租方,因此造成的我方交付日期晚于约定交付日期的,责任由承租方承担。等房屋装修结束后,如房屋无改动(主体结构)和房损等情况,此房屋装修保证金无息一次性退还给承租方,否则按房损价格扣除。(由招租方需求部门收取)。
2.6.5.出租房屋现有供暖燃气锅炉,承租方负责运行、维修保养并承担全部费用,安全责任和相关义务均由承租方负责。
2.6.6.出租房 (略) 落承租方可免费使用,承租方负责日常管理和维修养护,并承担相关费用,涉及到与周边居民、企事业单位的使用纠纷和责任均由承租方负责解决,若遇政府行政机关征用承租方须无条件配合。
2.6.7.承租方不得将房屋转租或中途退租,不得超出双方约定的使用用途。
2.6.8. 承租人承诺满足本项目《租赁要求》、《房地资产租赁安全生产协议书》要求,并在承租后与招租方签署《房地资产租赁安全生产协议书》。
2.6.9.在租期内租赁标的物及所属设施设备等,发生的意外情况(包括但不限于:火灾、盗窃、人身伤害等)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因租房原因对租赁房造成的损失,租赁方需全额赔偿。
2.6.10.承租方同意在签订合同前5个工作日交纳租赁押金(承租方需按第一年租金的10%缴纳房屋抵押金,向上取整数(万位)。),租赁期满、验收合格后无息返还租赁押金。(由租赁方需求部门收取)。
2.6.11.承租方应在接到我方通知后5日内完成合同签字盖章,承租方原因导致合同签定日期晚于我方应交付日期的,责任由承租方承担。承租方先全额支付首年租金后方可使用房产,否则我方将拒绝交付租赁标的物给承租方,因此造成的我方交付日期晚于约定交付日期的,责任由承租方承担。超过1个月承租方仍未全额支付首年租金的,我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承租方交纳的租赁押金不予返还。
2.6.12.承租人须对文件的真实性负完全责任,若提供伪造证件,取消项目参与资格。承租人必须保证上报材料的真实性, (略) (略) (略) 保留核查的权力,对于弄虚作假的行为,承租人将自己承担由此而引起的各种后果和责任。
2.6.13.承租人在招租文件获取截止日(详见招租文件相关日期要求)后第一个工作日可到现场踏勘了解情况,如未参与现场踏勘则视为已了解现场情况。
2.6.14.出租房屋无物业费,由承租方负责出租标的物整体(含院落)的维修保养,费用由承租人自行承担。其他基于租赁房产所产生的供暖费、水费、电费、燃气费,经营、使用、等任何费用,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和支付。
2.6.15.承租方不得在承租房屋从事违法犯罪、影响国家安全、损害公共利益和其他违法的活动。承租方所产生的税费由承租方负责。
2.6.16.禁止将超重、易燃、易爆、易腐蚀等危险物品带入楼内或实施其他有害于楼内安全的行为,尤其注意防火安全,因违反本款给租赁物或产权人权益造成的损失,均由承租方承担。
2.6.17.因不可抗力或非因出租方造成的火灾、盗窃、各种设备故障而引起的损害,出租方概不负责。
2.6.18.房屋招租定位:酒店宾馆/商服/办公/医院/教培机构(学校)。
2.6.19.在房屋租赁期内,承租方不得将租赁物用于我方竞争行业的经营办公或代办其相关业务,如有违约,*方有权收回本房屋,解除终止本合同。
2.6.20.出租房屋我方无设计图,无消防验收手续及资料,可向承租方出具房产证复印件,其相关手续由承租方自行办理,并承担相关费用。
3.报名及招租文件的获取
3.1招租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12月04日09时00分至2024年12月09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
3.2凡有意参加的承租人,下载并填写《购买招租文件登记表》、《发票填开明细表》后,将登记表扫描件(公司报名加盖投标单位公章,个人报名需按手印)、发票填开明细表电子版、营业执照、法人授权书(需附上法人身份证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缴纳文件费付款凭证发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26.com)。逾期不予受理。
(2)招租文件费汇款账号如下:
开户名:黑龙江省电信技术 (略)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 (略) 革新支行
账号:*5885
3.3 招租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佰元整)人民币,售后不退,没有购买招租文件的承租人的申请文件将被拒收。标书费发票默认开具电子增值税普通发票。
4. 承租文件的递交
4.1 承租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承租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2月17日09时00分。承租文件递交地点: (略) (略) (略) 45号4号楼304室。开标时间与承租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相同;开标地点与承租文件递交地点相同。
4.2 承租文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招租人不予受理。
本次开标将于上述承租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公开进行,承租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应准时参加。
5. 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公开招租公告同时发布在中国联通采 (略) (http://**)、中国 (略) (http://**)、安居客、门前公告发布,其他媒体转载无效。
6.联系方式
招 租 人: (略) (略) (略)
联 系 人:王经理
联 系 电 话:*
招租代理机构:黑龙江省电信技术 (略)
联 系 人:刘女士、苑女士
电 话:*、*
邮 箱:*@*26.com
2024年12月0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