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
被继承人:韦生荣,男,身份证号:*xxxxxxxx335X。
韦生荣名 (略) 坐落于广西环江毛南族自治县明伦镇柳平村新华屯27号的不动产,不动产权证号:桂(2022)环江县不动产权第*号,房屋建筑面积:80.27平方米,土地面积:80.27平方米,持有100%产权。被继承人于2024年8月14日去世,合法继承人为:
潘爱勤(身份证号:*xxxxxxxx4529),与被继承人关系为:配偶;
韦学华(身份证号:*xxxxxxxx0319),与被继承人关系为:父子;
韦学德(身份证号:*xxxxxxxx451X),与被继承人关系为:父子;
韦凤柳(身份证号:*xxxxxxxx4521),与被继承人关系为:父女;
韦学勇(身份证号:*xxxxxxxx4519),与被继承人关系为:父子;
韦学飞(身份证号:*xxxxxxxx4516),与被继承人关系为:父子;
经继承人协议约定,由韦学勇、韦学德、韦学飞继承韦生荣以上不动产产权份额,其他继承人放弃继承权,现予以公告。
如有异议,请于本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2024年12月26日)向环江毛南族自治县不动产登记中心书面提出,逾期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中心将办理该不动产权继承转移手续。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环江毛南族自治县 (略) 一楼不动产登记中心。
公告单位:环江毛南族自治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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