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洋口港至南通高速公路洋口港至如东城区段施工图设计文 (略) 交通运输厅以案号苏交建许字【2023】00220号批准,项目发包人(招标人) (略) 交通工程建设局,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 (略) 交通工程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YR-91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 (略)
2.1.2建设规模:洋口港至南通高速公路洋口港至如东城区段起自328国道与洋口港区规划经八路南延线衔接,跨越港城中通道后从北坎东侧穿越,之后向西南跨越X111、掘坎河、X203、四贯河后与 (略) 道交叉设置洋口港互通,然后继续向西南布线, (略) 道后,终点接洋通高速如东至南通段如东东互通,全长16.022km,全线采用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推荐采用120km/h,路基宽度为27m。全线设置互通2处(含如东东互通二期),主线站一处。
2.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共1个标段,即YR-91标段。
YR-91标段:监控(含电力监控)系统、通信系统、收费系统、收费广场照明工程。
具体工作内容见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包括:设计、供货、运输、交付、安装、开通、测试、试运行、培训、文件和24个月免费缺陷责任期维护工作等全套服务。
2.3工期要求:2024年3月至2024年9月,缺陷责任期2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企业要求
(1)资质条件:
a、投标人应具有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机电工程分项)一级资质。
b、相关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 (略) 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http://**.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2)业绩条件:
2018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完成过高速公路三大系统机电工程施工项目。
注:既有高速公路机电工程的维护、改造不属于上述项目。
(3)其它条件:
a、营业执照:投标人应为中国大*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事业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b、安全生产许可证: (略) 级或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c、财务要求:投标人财务数据按照《 (略) 交通运输项目投标企业财务能力评价指标》规定进行评审,在信息系统中生成“财务能力评价参考得分”不得低于60分。
d、信誉要求:
1)在最 (略) 公 (略) 场信用等级不得低于A(暂定)级(以投标文件递交当日等级为准);
2)投标人在发包人建设管理项目(如果有)履约考核中不存在《 (略) 交通工程建设局工程项目履约考核管理办法》规定的相关被限制投标的情况:
①被评为“中”的单位,在其后半年内(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为准)或下一批招标中(以时间长者为准),不得参加发包人组织的招标项目的投标;
②同一合同段连续二期被评为“中”或同一期履约考核有二个或以上合同段被评为“中”的单位,在其后一年内(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为准)或下两批招标中(以时间长者为准,但不超过两年),不得参加发包人组织的招标项目投标;
③被评为“差”的单位,在其后两年内(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为准)不得参加发包人组织的招标项目的投标;
3)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中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4)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自 2023 年 1 月 16 日《省交通工程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及明确生产安全事故处罚措施的通知》(苏交建质〔2023〕9 号)发布以来,投标人在发包人建设管理项目(如果有)中不存在因现场发生由应急管理部门牵头调查处理的人员伤亡事故而被限制投标的情况:
①发生致死 1 人事故的,自事故发生之日起 1 年内(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为准)不得参加发包人组织的招标项目的投标;
②发生致死 2 人事故的,自事故发生之日起 2 年内(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为准)不得参加发包人组织的招标项目的投标;
③发生致死 3 人及以上的较大生产安全事故的,自事故发生之日起 3 年内(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为准)不得参加发包人组织的招标项目的投标;
④发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自事故发生之日起 5 年内(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为准)不得参加发包人组织的招标项目的投标。
3.2项目负责人要求
(1)资质条件:
a、项目经理:
1)具有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公路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
2)具有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
3) (略) 级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b、项目总工:
1)具有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
2) (略) 级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2)业绩条件:
a、项目经理:
2018年1月1日以来,在高速公路三大系统机电工程施工项目中至少担任过一任项目经理或一任项目总工(技术负责人)或二任项目副经理。
注:既有高速公路机电工程的维护、改造不属于上述项目。
b、项目总工:
具有三年以上的工作经验。
(3)其他条件:
2018年1月1日以来,在招标人建设管理的工程项目未按投标承诺到岗、中途更换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均不得作为项目经理或项目总工投入到本次招标项目中。
3.3其他要求: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15194/OP/login.aspx)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 CA数字证书。
4.2获取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完成网员注册后,通过互联网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和参考资料(如有)的提供方式:/。
4.3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工作。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将 不组织 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 / 年 / 月 / 日 / 时 / 分,集中地点: / ;
投标预备会时间: / 年 / 月 / 日 / 时 / 分,地点: / 。
5.2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月24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5.3投标保证金的递交: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详见投标人须知。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同时 (略) 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略) 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交通工程建设局
联系地址:石鼓路69号江苏交通大厦
联系人:赵静
招标代理:国信国际工程 (略)
地址: (略) 建邺区新城科技园国际研发总部园2栋7层
邮编:*
电话:025-*-8004
联系人:赵敏慧、周泽骏
工作QQ:*(请投标人主动添加)
10.其他
10.1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符合条件的单位均可预约参加。评标办法采用“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
10.2在盐城至洛阳国家高 (略) 宿城至泗洪段机电工程施工项目SS-91、SS-92标段和洋口港至南通高速公路洋口港至如东城区段机电工程施工项目YR-91标段共计3个标段中,每家单位可对3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1个标。一家公司( (略)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不在此列)及其控股、 (略) 在上述3个标段中最多可中标数量总和为1个标段。
10.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2月28日20:00至2024年1月5日20:00,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15194/OP/login.aspx,下同),在首页左侧“招投标管理”中点击“预约管理”(“申请预约”时请务必留上手机号码,以便联系),明确所投标段。
10.4领取招标文件后请及时添加招标代理工作QQ,以便于投标文件编制期间的沟通、交流,招标代理工作QQ号为:*。已添加QQ的请指定一个本次项目的经办人并通过QQ与招标代理主动声明。
10. (略) 公 (略) 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建立信用档案,方法见登录区的说明或者向所在地交通运输部门招标监督机构(本省单位) (略) 交通运输厅建设管理处(外省单位)咨询。
10.6投标人 (略) 公 (略) 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备案或更新的内容,请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之前完成备案或更新。根据苏交建【2015】25号文的规定,投标人企业备案信息需要公示,公示日期为5个工作日,投标人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投标人应提前做好资料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招标人不会因为投标人资料更新而推迟开标时间。
10.7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考察,也不召开投标预备会议。投标人可自行考察,相关费用自理,安全自负。
10.8对招标文件有疑问可通过工作QQ及时与招标代理进行沟通,如有疑问,宜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之日15天前提出,招标人将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之日15天前统一书面澄清。
10.9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投标,投标人不需要提交纸质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电子交易平台本项目相应的标段中,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2)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远程解密。投标人应自备电脑设备用于投标文件的上传与解密,因投标人自身问题造成的投标文件上传或解密失败,招标人概不负责。开标过程将向各投标人网络直播,具体网络直播方式另行通知。
因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全流程电子标系统进行了优化,招标人(招标代理)在对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开标时,投标人仍按原有方式采用CA锁配合解密。招标人(招标代理)在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详细评审结束,确定通过第一个信封详细评审的投标人(即入围第二个信封开标的投标人)后,招标人(招标代理)对第二个信封电子投标文件进行批量解密,无需投标人再采用CA锁配合解密。随后招标人(招标代理)将对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解密部分进行唱标。
投标文件的解密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之后进行,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
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月24日10时00分;
投标文件解密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月24日11时00分。
招标人定于上述投标文件上传截止的同一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 (略) 建邺区汉中门大街145号二期三楼)公开开标。
10.10请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前15日自行到“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及时下载招标补遗书(如有),招标人不另行通知。投标人未留意该补遗书通知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注:本公告时间均为北京时间。
2023年12月28日
信息来源:http://**-357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