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市市本级惠企政策事项目录清单(第二批) | ||||||||||
主项 序号 | 子项 序号 | 惠企政策事项名称 | 政策依据 | 政策出台部门 | 政策执行部门 | 政策类别 | 政策类型 | 申兑方式 | 有效期 | |
主项 | 子项 | |||||||||
1 | 1 | (略) 乡村振兴农业产业化发展贷款风险补偿实施方案(修订) | 遂府办函(2021)14号 | (略) 人民政府办公室 | (略) 农业农村局 | 权益类 | 降低企业融资成本 | 快申快享 | 长期 | |
2 | 1 | 促进民办公共文化服务单位发展补助 | 对由个人和民营企业出资新建、扩建民办公共文化服务单位,投资额在*元以上的,按照实际投资的1%-1.5%给予建设补助。 | (略) 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略) 促进民办公共文化服务单位发展实施办法》的通知 | (略) 人民政府办公室 | (略) 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略) 财政局 | 奖补类 | 财政支持 | 其他 | 2027年5月23日 |
2 | 对民办公共文化服务单位按照展厅面积、藏品数量、阅览座位数等给予每年*元—*元免费开放补助。 | (略) 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略) 促进民办公共文化服务单位发展实施办法》的通知 | (略) 人民政府办公室 | (略) 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略) 财政局 | 奖补类 | 财政支持 | 其他 | 2027年5月23日 | ||
3 | 对展出期限不少于500小时的主题展出活动,将按照实际产生费用的20%予以补助,最高补助不超过*元。 | (略) 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略) 促进民办公共文化服务单位发展实施办法》的通知 | (略) 人民政府办公室 | (略) 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略) 财政局 | 奖补类 | 财政支持 | 其他 | 2027年5月23日 | ||
3 | 1 | 宣传营销补助 | 一次组织境内20人(含)以上的旅游团队来遂宁旅游,按照6元/人的标准补助;一次组织5人(含)以上入境游客来遂宁旅游,按照50元/人的标准补助;从市外一次性引来大型旅游团队,按照实际游客人数给予10元/人—20元/人的标准补助;对组织100人(含)以上游客以包机形式来遂宁旅游,给予每班包机宣传营销费*元的补助。 | (略) 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略) 旅游宣传营销补助办法》的通知 | (略) 人民政府办公室 | (略) 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略) 财政局 | 奖补类 | 财政支持 | 其他 | 2025年5月23日 |
2 | 全年累计组织境内团队游客达到3000人以上规模,给予*元—*元的营销补助;全年累计组织入境团队游客达到500人以上规模,给予*元—*元的营销补助。 | (略) 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略) 旅游宣传营销补助办法》的通知 | (略) 人民政府办公室 | (略) 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略) 财政局 | 奖补类 | 财政支持 | 其他 | 2025年5月23日 | ||
3 | 对自驾游组织推荐遂 (略) 的,单次规模达到20辆车(含20辆,7座及以下、市外牌照车辆)以上且人数在80人(含)以上的,给予申报旅行社宣传营销费0.*元的补助; (略) ( (略) 除外)同一火车站始发,一次组织游客100人(含)以上-400人(含)以上乘火车来遂宁旅游,给予每趟次宣传营销费0.*元-*元的补助。 | (略) 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略) 旅游宣传营销补助办法》的通知 | (略) 人民政府办公室 | (略) 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略) 财政局 | 奖补类 | 财政支持 | 其他 | 2025年5月23日 | ||
4 | 1 | 旅游品牌创建奖励 | 对成功创建国家5A级旅游景区、国家级旅游度假区、国家4A级旅游景区、省级旅游度假区、省级生态旅游示范区的属地县(市、区)政府、市直园区管委会给予*元—*元的奖励。 | (略) 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略) 旅游品牌创建奖励办法》的通知 | (略) 人民政府办公室 | (略) 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略) 财政局 | 奖补类 | 财政支持 | 其他 | 2025年5月23日 |
2 | 对成功创建五星级、四星级旅游饭店以及顺利通过评定性复核的五星级、四星级旅游饭店的创建主体给予*元—*元的奖励。 | (略) 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略) 旅游品牌创建奖励办法》的通知 | (略) 人民政府办公室 | (略) 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略) 财政局 | 奖补类 | 财政支持 | 其他 | 2025年5月23日 | ||
3 | 对成功创建*级、*级、*级民宿,天府旅游名宿,金鼎级文化主题旅游饭店、金树叶绿色饭店,银鼎级文化主题旅游饭店、银树叶绿色饭店的创建主体给予*元—*元的奖励。 | (略) 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略) 旅游品牌创建奖励办法》的通知 | (略) 人民政府办公室 | (略) 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略) 财政局 | 奖补类 | 财政支持 | 其他 | 2025年5月23日 | ||
4 | 对成功创建省五星级、四星级农家乐的创建主体给予*元—*元的奖励。 | (略) 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略) 旅游品牌创建奖励办法》的通知 | (略) 人民政府办公室 | (略) 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略) 财政局 | 奖补类 | 财政支持 | 其他 | 2025年5月23日 | ||
5 | 对在国家级、省级比赛中获奖的文创产品、旅游商品和旅游美食的开发企业给予*元—*元的奖励,对成功创建 (略) 的创建主体给予*元奖励。 | (略) 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略) 旅游品牌创建奖励办法》的通知 | (略) 人民政府办公室 | (略) 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略) 财政局 | 奖补类 | 财政支持 | 其他 | 2025年5月23日 | ||
6 | 对成功创建天府旅游名县命名县、候选县,全域旅游示范区,天府旅游名镇,乡村旅游重点村、天府旅游名村的县(市、区)、市直园区给予*元—*元的奖励。 | (略) 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略) 旅游品牌创建奖励办法》的通知 | (略) 人民政府办公室 | (略) 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略) 财政局 | 奖补类 | 财政支持 | 其他 | 2025年5月23日 | ||
7 | 对在全国导游大赛中获得前3名奖项、全省导游大赛中获得前3名奖项、获得天府旅游名导的导游(讲解员)给予0.*元—*元奖励。 | (略) 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略) 旅游品牌创建奖励办法》的通知 | (略) 人民政府办公室 | (略) 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略) 财政局 | 奖补类 | 财政支持 | 其他 | 2025年5月23日 | ||
5 | 1 | 促进产教融合校企协同育人 | 建在学校的生产性实训基地或校办工厂,在工商注册、经营税收等方面依法实行相应减免政策。鼓励各地对职业教育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成效显著的项目给予其他政策支持。以“项目+金融+税收+财政+土地+信用”的组合方式,激励企业举办或参与职业教育。支持探索股份制、混合所有制职业学校。已纳入产教融合型企业建设培育范围的试点企业,兴办职业教育投资符合《财政部关于调整部分政府性基金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46号)规定的,可按投资的30%抵免该企业当年应缴教育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 | (略) 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略) 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遂府发〔2021〕1号) | (略) 人民政府 | 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体育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税务局、市商务局、市国资委、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科技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减免类 | 其他稳经济政策 | 其它 | 长期 |
6 | 1 | 遂宁海关优化营商环境15条 | 持续提升通关便利度 | 海关优化营商环境16条、成都海关优化营商环境25条 | 遂宁海关 | 遂宁海关 | 权益类 | 降低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 | 免申即享 | 长期 |
2 | 遂宁海关优化营商环境15条 | 全力保障食品农产品进出口 | 海关优化营商环境16条、成都海关优化营商环境25条 | 遂宁海关 | 遂宁海关 | 权益类 | 降低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 | 免申即享 | 长期 | |
3 | 遂宁海关优化营商环境15条 | 全力支持锂电产业扩大进出口 | 海关优化营商环境16条、成都海关优化营商环境25条 | 遂宁海关 | 遂宁海关 | 权益类 | 降低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 | 免申即享 | 长期 | |
4 | 遂宁海关优化营商环境15条 | 服务自由贸易协定更好发挥效能 | 海关优化营商环境16条、成都海关优化营商环境25条 | 遂宁海关 | 遂宁海关 | 权益类 | 降低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 | 免申即享 | 长期 | |
5 | 遂宁海关优化营商环境15条 | 优化“专精特新”企业服务 | 海关优化营商环境16条、成都海关优化营商环境25条 | 遂宁海关 | 遂宁海关 | 权益类 | 降低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 | 免申即享 | 长期 | |
6 | 遂宁海关优化营商环境15条 | 持续释放惠企政策红利 | 海关优化营商环境16条、成都海关优化营商环境25条 | 遂宁海关 | 遂宁海关 | 权益类 | 降低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 | 免申即享 | 长期 | |
7 | 遂宁海关优化营商环境15条 | 加大高级认证企业培育和服务力度 | 海关优化营商环境16条、成都海关优化营商环境25条 | 遂宁海关 | 遂宁海关 | 权益类 | 其他稳经济政策 | 免申即享 | 长期 | |
8 | 遂宁海关优化营商环境15条 | 引导企业利用主动披露制度机制主动纠错 | 海关优化营商环境16条、成都海关优化营商环境25条 | 遂宁海关 | 遂宁海关 | 权益类 | 其他稳经济政策 | 免申即享 | 长期 | |
9 | 遂宁海关优化营商环境15条 | (略) 申建 | 海关优化营商环境16条、成都海关优化营商环境25条 | 遂宁海关 | 遂宁海关 | 权益类 | 其他稳经济政策 | 免申即享 | 长期 | |
10 | 遂宁海关优化营商环境15条 | 促进加工贸易提档升级 | 海关优化营商环境16条、成都海关优化营商环境25条 | 遂宁海关 | 遂宁海关 | 权益类 | 其他稳经济政策 | 免申即享 | 长期 | |
11 | 遂宁海关优化营商环境15条 | 完善企业问题清零机制 | 海关优化营商环境16条、成都海关优化营商环境25条 | 遂宁海关 | 遂宁海关 | 权益类 | 其他稳经济政策 | 免申即享 | 长期 | |
12 | 遂宁海关优化营商环境15条 | 持续做好技术性贸易措施咨询服务 | 海关优化营商环境16条、成都海关优化营商环境25条 | 遂宁海关 | 遂宁海关 | 权益类 | 其他稳经济政策 | 免申即享 | 长期 | |
13 | 遂宁海关优化营商环境15条 | 支持外贸新业态发展 | 海关优化营商环境16条、成都海关优化营商环境25条 | 遂宁海关 | 遂宁海关 | 权益类 | 其他稳经济政策 | 免申即享 | 长期 | |
14 | 遂宁海关优化营商环境15条 | 加大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力度 | 海关优化营商环境16条、成都海关优化营商环境25条 | 遂宁海关 | 遂宁海关 | 权益类 | 其他稳经济政策 | 免申即享 | 长期 | |
15 | 遂宁海关优化营商环境15条 | 强化外贸形势分析和海关统计服务 | 海关优化营商环境16条、成都海关优化营商环境25条 | 遂宁海关 | 遂宁海关 | 权益类 | 其他稳经济政策 | 免申即享 | 长期 | |
7 | 1 | 小额缴费企业工会经费全额返还 | 关于实施小额缴费企业工会经费全额返还支持政策的通知(川工办字〔2023〕5号) | 四川省总工会 | (略) 总工会 | 减免类 | 其他稳经济政策 | 免申即享 | 2024年12月31日 | |
8 | 1 | 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 | 建筑企业资质升级增项 | 关于印发《加快转变建筑业发展方式 (略) 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遂建行规〔2022〕2号) |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科学技术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国人 (略) 中心支行 |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园区管委会 | 奖补类 | 其他稳经济政策 | 未明确 | 3年 |
2 | 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 | 企业加大人才培育力度 | 关于印发《加快转变建筑业发展方式 (略) 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遂建行规〔2022〕3号) |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科学技术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国人 (略) 中心支行 |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园区管委会 | 奖补类 | 其他稳经济政策 | 未明确 | 3年 | |
3 | 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 | 建筑企业扩大规模 | 关于印发《加快转变建筑业发展方式 (略) 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遂建行规〔2022〕4号) |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科学技术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国人 (略) 中心支行 |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园区管委会 | 奖补类 | 其他稳经济政策 | 未明确 | 3年 | |
4 | 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 | 建筑企业创建精品工程 | 关于印发《加快转变建筑业发展方式 (略) 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遂建行规〔2022〕5号) |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科学技术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国人 (略) 中心支行 |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园区管委会 | 奖补类 | 其他稳经济政策 | 未明确 | 3年 | |
5 | 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 | (略) 外优质建筑企业 | 关于印发《加快转变建筑业发展方式 (略) 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遂建行规〔2022〕6号) |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科学技术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国人 (略) 中心支行 |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园区管委会 | 奖补类 | 其他稳经济政策 | 未明确 | 3年 | |
9 | 1 | 支持建筑业企业资质升级增项 | 培育打造建筑业头部企业 | 关于印发《支持建筑业企业资质升级增项七条措施》的通知 | (略) 建筑业高质量发展专项工作组 |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园区管委会,市级有关部门(单位) | 奖补类 | 其他稳经济政策 | 未明确 | 2年 |
2 | 支持建筑业企业资质升级增项 | 支持企业申请专业承包资质 | 关于印发《支持建筑业企业资质升级增项七条措施》的通知 | (略) 建筑业高质量发展专项工作组 |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园区管委会,市级有关部门(单位) | 资质类 | 其他稳经济政策 | 未明确 | 2年 | |
3 | 支持建筑业企业资质升级增项 | 简化施工劳务资质备案手续 | 关于印发《支持建筑业企业资质升级增项七条措施》的通知 | (略) 建筑业高质量发展专项工作组 |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园区管委会,市级有关部门(单位) | 权益类 | 其他稳经济政策 | 未明确 | 2年 | |
4 | 支持建筑业企业资质升级增项 | 优化施工总承包类资质许可 | 关于印发《支持建筑业企业资质升级增项七条措施》的通知 | (略) 建筑业高质量发展专项工作组 |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园区管委会,市级有关部门(单位) | 权益类 | 其他稳经济政策 | 未明确 | 2年 | |
5 | 支持建筑业企业资质升级增项 | (略) 外龙头企业迁入 | 关于印发《支持建筑业企业资质升级增项七条措施》的通知 | (略) 建筑业高质量发展专项工作组 |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园区管委会,市级有关部门(单位) | 奖补类 | 其他稳经济政策 | 未明确 | 2年 | |
6 | 支持建筑业企业资质升级增项 | 优化工程项目信息管理 | 关于印发《支持建筑业企业资质升级增项七条措施》的通知 | (略) 建筑业高质量发展专项工作组 |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园区管委会,市级有关部门(单位) | 权益类 | 其他稳经济政策 | 未明确 | 2年 | |
7 | 支持建筑业企业资质升级增项 | 推行包容审慎监管措施 | 关于印发《支持建筑业企业资质升级增项七条措施》的通知 | (略) 建筑业高质量发展专项工作组 |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园区管委会,市级有关部门(单位) | 权益类 | 其他稳经济政策 | 未明确 | 2年 | |
10 | 1 | 进一步优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服务27条政策措施 | 省委、市委“拼经济、搞建设、抢项目”重大决策部署; | 省委、市委 |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发改委、市政务服务大数据局、市国动办、市生态环境局、市财政局、市水利局等部门 | 权益类 | 其他稳经济政策 | 持续有效 | ||
11 | 1 | 关于优化建筑业企业专业作业(施工劳务)备案有关事项的通知 | 《四川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企业施工劳务资质实行备案制有关事项的通知》(川建审发[2021]196号) |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 资质类 | 其他稳经济政策 | 持续有效 | ||
12 | 1 | 免收小微企业不动产登记费 | 关于贯彻落实《自然资源部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免收小微企业不动产登记费的通知》的通知(遂不动产登发〔2021〕1号) | (略) 不动产登记中心 | (略) 不动产登记中心 | 减免类 | 费金减免 | 快申快享 | 长期 | |
13 | 1 | 打 (略) | 对新获批的国家实验室(基地)、天府实验室,分别给予*元、*元后补助支持。将天府实验室、市政府确定的重大科技基 (略) 级重点推进项目,开通用地手续“绿色通道”,保障用地指标。 | 《 (略) 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的通知》(遂府发〔2021〕9号) | (略) 人民政府 | (略) 科学技术局 | 奖补类 | 财政支持 | 其他 | 2024年12月31日前 |
2 | 对新获批的国家级、省级产业(技术)创新中心,分别给予*元、*元奖励支持。 | (略) 人民政府 | (略) 科学技术局 | 奖补类 | 财政支持 | 其他 | 2024年12月31日前 | |||
3 | 对新获批的国家级、省级、市级新型研发机构,分别给予*元、*元、*元奖励支持。对考核评估为优秀的国家级、省级、市级新型研发机构,分别给予*元、*元、*元奖励支持。 | (略) 人民政府 | (略) 科学技术局 | 奖补类 | 财政支持 | 其他 | 2024年12月31日前 | |||
4 | 对新获批的国家级、省级、市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分别给予*元、*元、*元奖励支持。对考核评估为优秀的国家级、省级、市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分别给予*元、*元、*元奖励支持。 | (略) 人民政府 | (略) 科学技术局 | 奖补类 | 财政支持 | 其他 | 2024年12月31日前 | |||
5 | 对新获批的国家级、省级工程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分别给予*元、*元奖励支持。对考核评估为优秀的国家级、省级工程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分别给予*元、*元奖励支持。 | (略) 人民政府 | (略) 科学技术局 | 奖补类 | 财政支持 | 其他 | 2024年12月31日前 | |||
6 | 对考核评估为优秀的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给予*元奖励支持。 | (略) 人民政府 | (略) 科学技术局 | 奖补类 | 财政支持 | 其他 | 2024年12月31日前 | |||
7 | 对新认定的省级产 (略) ,给予*元奖励支持。对考核评估为优秀的省级产 (略) ,给予*元奖励支持。 | (略) 人民政府 | (略) 科学技术局 | 奖补类 | 财政支持 | 其他 | 2024年12月31日前 | |||
8 | 对新建概念验证、中试 (略) ,按平台总投资额的30%、最高给予*元资金支持。 | (略) 人民政府 | (略) 科学技术局 | 奖补类 | 财政支持 | 其他 | 2024年12月31日前 | |||
9 | 对新获批的国家级、省级国际科技合作基地,分别给予*元、*元奖励支持。对考核评估为优秀的国家级、省级国际科技合作基地,分别给予*元、*元奖励支持。 | (略) 人民政府 | (略) 科学技术局 | 奖补类 | 财政支持 | 其他 | 2024年12月31日前 | |||
10 | 对新获批的国家级、省级科普基地,分别给予*元、*元奖励支持。对评估为优秀的国家级、省级科普基地,分别给予*元、*元奖励支持。 | (略) 人民政府 | (略) 科学技术局 | 奖补类 | 财政支持 | 其他 | 2024年12月31日前 | |||
11 | (略) 优势特色产业重点企业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飞地研发基地,对新建的符合条件的飞地研发基地,给予10-*元补贴。 | (略) 人民政府 | (略) 科学技术局 | 奖补类 | 财政支持 | 其他 | 2024年12月31日前 | |||
14 | 1 | 加快培育高成长创新主体 | 对新认定的独角兽企业、新备案入库的省级瞪羚企业,分别给予*元、*元奖励支持。 | (略) 人民政府 | (略) 科学技术局 | 奖补类 | 财政支持 | 其他 | 2024年12月31日前 | |
2 | 对首次认定、重新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分别给予*元、*元的奖励支持。 (略) 级高新技术企业给予*元奖励支持。 | (略) 人民政府 | (略) 科学技术局 | 奖补类 | 财政支持 | 其他 | 2024年12月31日前 | |||
3 | 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示范基地),分别给予*元、*元奖励支持。对考核评估为优秀的国家级、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示范基地),分别给予*元、*元奖励支持。 | (略) 人民政府 | (略) 科学技术局 | 奖补类 | 财政支持 | 其他 | 2024年12月31日前 | |||
4 | 对考核评估后符合条件的国家级、省级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示范基地,支持开展创新能力项目建设,在遂宁本地转化运用的项目,按省级资金支持标准的50%给予配套资金支持。 | (略) 人民政府 | (略) 科学技术局 | 奖补类 | 财政支持 | 其他 | 2024年12月31日前 | |||
5 | 支持企业参加创新创业大赛,对新获得中国创新创业大赛、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四川赛区)优秀奖及以上等次的企业,分别给予*元、*元奖励支持。 | (略) 人民政府 | (略) 科学技术局 | 奖补类 | 财政支持 | 其他 | 2024年12月31日前 | |||
15 | 1 | 实施转化高赋能创新技术 | 市级财政每年安排不低于*元的科技项目经费,推动实施一批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技术攻关和成果转化项目。 | (略) 人民政府 | (略) 科学技术局 | 奖补类 | 财政支持 | 其他 | 2024年12月31日前 | |
2 | 在锂电、能源化工、电子信息等领域,实施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揭榜制,对揭榜项目最高给予*元资金支持。 | (略) 人民政府 | (略) 科学技术局 | 奖补类 | 财政支持 | 其他 | 2024年12月31日前 | |||
3 | 对企事业单位作为第一主研单位申报获得国家级、省级科学技术奖励的科技成果,由市财政按照国省奖励资金1:1给予配套奖励支持。 | (略) 人民政府 | (略) 科学技术局 | 奖补类 | 财政支持 | 其他 | 2024年12月31日前 | |||
4 | 对在遂宁注册企业新实施的技术交易合同,市财政按照在“全国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系统”登记的技术成交额的5‰对企业进行奖补,单个技术合同奖补金额不超过*元,单个企业年度奖补金额不超过*元。 | (略) 人民政府 | (略) 科学技术局 | 奖补类 | 财政支持 | 其他 | 2024年12月31日前 | |||
16 | 1 | 培育引进高素质创新人才 | 设立引进高端人才“伯乐奖”,在遂企事业单位每新增全职 (略) 院士、国家级科技领军人才,分别给予*元、*元奖励。 | (略) 人民政府 | (略) 科学技术局 | 奖补类 | 财政支持 | 其他 | 2024年12月31日前 | |
2 | 对新创建的国家级、省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分别给予建站单位*元、*元资金支持。对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引进博士后进站工作的,给予*元项目经费和研发期间每人每年*元、不超过三年的连续资金支持。 | (略) 人民政府 | (略) 科学技术局 | 奖补类 | 财政支持 | 其他 | 2024年12月31日前 | |||
3 | 对符合条件的优秀人才可发放“遂州英才卡”,在落户、配偶就业、子女教育、医疗保健等方面开辟绿色通道。 | (略) 人民政府 | (略) 科学技术局 | 奖补类 | 财政支持 | 其他 | 2024年12月31日前 | |||
4 | 设立“ (略) 人才创新创业奖”,每3年评选不超过10名为遂宁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创新创业优秀人才,给予每人*元奖励。 | (略) 人民政府 | (略) 科学技术局 | 奖补类 | 财政支持 | 其他 | 2024年12月31日前 | |||
17 | 1 | 融合催生高品质创新业态 | (略) 、县(市、区)、市直园区共同 (略) 科创种子基金。发挥政府投资引导基金带动作用,鼓励基金加大对创新型企业的投资力度。 | (略) 人民政府 | (略) 科学技术局 | 奖补类 | 财政支持 | 其他 | 2024年12月31日前 | |
2 | 支持遂宁科创贷加大推进力度,对获得遂宁科创贷产品的企业,按照实际支付银行利息的20%给予补贴。 | (略) 人民政府 | (略) 科学技术局 | 奖补类 | 财政支持 | 其他 | 2024年12月31日前 | |||
3 | 支持符合条件的商业银行设立科技支行,对于满足3个50%(即:高新技术企业和科研机构服务量占到总客户数50%以上、科技贷款占全部贷款金额50%以上、科技支持存贷比50%以上)要求的科技支行,从认定之日起一个年度内,按照科技支行新发放科技型企业贷款金额的5‰,单笔不超过*元给予年度奖补。 | (略) 人民政府 | (略) 科学技术局 | 奖补类 | 财政支持 | 其他 | 2024年12月31日前 | |||
18 | 1 | 支持企业转化科技成果 | 鼓励企业牵头承担国家、省科技成果转移转化项目、天府高端引智计划项目,市财政按照立项资金的10%给予企业最高*元的一次性配套支持。 | 《 (略) 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遂府发〔2021〕9号) | (略) 人民政府办公室 | (略) 科学技术局 | 奖补类 | 财政支持 | 其他 | 2025年12月12日前 |
19 | 1 | 支持 (略) 建设 | 对在国家级、省级、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中按管理办法新毕业的企业,市财政分别给予每家*元、*元、*元的一次性奖补,对所在孵化器每新毕业1家企业给予0.*元奖补。 | (略) 人民政府办公室 | (略) 科学技术局 | 奖补类 | 财政支持 | 其他 | 2025年12月12日前 | |
20 | 1 | 支持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创建 | 支持各类园区、 (略) 和企业积极争创省级及以上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示范企业和技术转移示范机构,对新认定的省级及以上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示范企业和技术转移示范机构,市财政分别给予*元、*元、*元奖补。 | (略) 人民政府办公室 | (略) 科学技术局 | 奖补类 | 财政支持 | 其他 | 2025年12月12日前 | |
21 | 1 | 支持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人才培养 | 对从事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工作1年以上、在省级科技管理部门备案的技术经纪人,市财政分别按初级、中级一次性给予2000元、4000元补助;在国家科技管理部门备案的技术经理人,市财政一次性给予6000元补助。 | (略) 人民政府办公室 | (略) 科学技术局 | 奖补类 | 财政支持 | 其他 | 2025年12月12日前 | |
22 | 1 | 支持科技交流与合作 | 鼓励企业参加绵阳科博会、重庆智博会、重庆军博会、深圳高交会、杨凌农高会等国家、省科技展会。 (略) 科技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参展参会的企业,根据参展参会成本,到省内及重庆地区参展,由市财政给予每家参展企业1200元/次补贴,到省外(不含重庆地区)参展,由市财政给予每家参展企业2000元/次补贴。 | (略) 人民政府办公室 | (略) 科学技术局 | 奖补类 | 财政支持 | 其他 | 2025年12月12日前 | |
23 | 1 | 支持制造业创新发展 | 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对企业上年度实际研发投入按不超过8‰的比例,给予最高不超过*元补助;对开展企业研发投入后补助的县(市、区)、市直园区,按照上年度各地财政投入一定比例给予最高不超过*元补助。 | 《 (略) 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的通知》遂府规〔2023〕3号 | (略) 人民政府 | (略) 科学技术局 | 奖补类 | 财政支持 | 其他 | 2026年9月1日前 |
24 | 1 | 科技创新券 | 面向科技型企业、创新团队和创业者无偿发放,用于创新主体向科技服务机构购买科技服务并抵扣一定比例服务费用。 | 《 (略) 科学技术局 (略) 财政局关于印发的通知》(遂科技〔2020〕26号) | (略) 科学技术局 (略) 财政局 | (略) 科学技术局 、 (略) 财政局 | 奖补类 | 财政支持 | 其他 | 已到期,已出台文件明确该政策继续有效。拟于今年修订。 |
25 | 1 | 民办养老机构运营补贴 | 《关于做好民办养老机构运营补贴工作的通知》 | (略) 民政局 | 市县民政、财政部门 | 奖补类 | 财政支持 | 快申快享 | 长期 | |
26 | 1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 | (略) 生态环境局关于更新环评告知承诺制审批改革项目名录的通知(遂环函〔2023〕170号) | (略) 生态环境局 | (略) 生态环境局,各派出机构 | 权益类 | 其他稳经济政策 | 快申快享 | 2024年12月31日 |
2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 | (略) 生态环境局关于更新环评告知承诺制审批改革项目名录的通知(遂环函〔2023〕170号) | (略) 生态环境局 | (略) 生态环境局,各派出机构 | 权益类 | 其他稳经济政策 | 快申快享 | 2024年12月31日 | ||
27 | 1 | (略) 遂州质量奖评选 | 《 (略) 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略) 遂州质量奖评选管理办法〉的通知》(遂府办发〔2021〕7号) | (略) 人民政府办公室 | (略) 场监督管理局 | 奖补类 | 其他稳经济政策 | 其它 | 2026年9月2日 | |
28 | 1 | 《 (略) 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实施方案》《 (略) 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管理办法》 | 《关于推广支持创新相关改革举措的通知》 | (略) 场监管局、 (略) 财政局、 (略) 版权局、中国人 (略) 中心支行、 (略) 科学技术局、 (略) 金融工作局、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遂宁监管分局 | (略) 场监管局 | 奖补类 | 财政支持 | 其它 | 2024月7月31日 | |
29 | 1 | 支持企业开展数字化改造 | 将企业实施数字化改造纳入《 (略) 支持绿色低碳优势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中企业数字化改造的奖补范围。对企业实施数字化改造项目,且当年购置设备(含软件系统类)金额达到*元(含)以上、*元以下的,按购置金额的1%给予补助;当年购置设备(含软件系统类)金额达到*元(含)以上的,按购置金额的2%、最高不超过*元给予补助。 | (略) 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略) 支持数字经济产业发展六条措施》的通知(遂府办规〔2022〕6号) | (略) 人民政府办公室 | (略) 政务服和大数据管理局 | 奖补类 | 财政支持 | 其它 | 2025年7月24日 |
30 | 1 | 支持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 | 对通过省级验收的 (略) 标识解析节点建设项目,给予不超过项目投资额20%、最高*元的补助。 | (略) 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略) 支持数字经济产业发展六条措施》的通知(遂府办规〔2022〕6号) | (略) 人民政府办公室 | (略) 政务服和大数据管理局 | 奖补类 | 财政支持 | 其它 | |
2 | 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两化融合试点(示范)企业﹝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试点(示范)企业、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融合创新试点(示范)企业、信息消费试点(示范)企业﹞、 (略) 试点(示范)企业、 (略) 试点(示范)企业、网络安全技术应用试点(示范)企业、数据安全管理试点(示范)企业,分别奖励*元、*元。 | (略) 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略) 支持数字经济产业发展六条措施》的通知(遂府办规〔2022〕6号) | (略) 人民政府办公室 | (略) 政务服和大数据管理局 | 奖补类 | 财政支持 | 其它 | |||
3 | 对通过《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管理体系要求》(GB/T*-2017)认定获得贯标评定证书的企业,奖励*元。 | (略) 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略) 支持数字经济产业发展六条措施》的通知(遂府办规〔2022〕6号) | (略) 人民政府办公室 | (略) 政务服和大数据管理局 | 奖补类 | 财政支持 | 其它 | |||
4 | 对新认定为国家级、省级、市级示范智能制造单元(数字化车间、自动化生产线)的企业,分别奖励*元、*元、*元。 | (略) 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略) 支持数字经济产业发展六条措施》的通知(遂府办规〔2022〕6号) | (略) 人民政府办公室 | (略) 政务服和大数据管理局 | 奖补类 | 财政支持 | 其它 | |||
5 | 对新认定为国家级、省级、市级示范智能制造企业(工厂)的企业,分别奖励*元、*元、*元。 | (略) 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略) 支持数字经济产业发展六条措施》的通知(遂府办规〔2022〕6号) | (略) 人民政府办公室 | (略) 政务服和大数据管理局 | 奖补类 | 财政支持 | 其它 | |||
31 | 1 | 支持开展数字化转型公共服务 | 对四上企业或解决就业100人以上的企业提供服务当年分别达到5户、10户、20户以上的,根据服务对象的转型成效,经审核后,对实际执行合同总金额的1%进行奖励,奖励最高分别不超过*元、*元、*元。 | (略) 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略) 支持数字经济产业发展六条措施》的通知(遂府办规〔2022〕6号) | (略) 人民政府办公室 | (略) 政务服和大数据管理局 | 奖补类 | 财政支持 | 其它 | |
2 | 支持建立数字化转型促进中心,对首次创建为国家级、省级、市级数字化转型促进中心的分别奖励*元、*元、*元。 | (略) 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略) 支持数字经济产业发展六条措施》的通知(遂府办规〔2022〕6号) | (略) 人民政府办公室 | (略) 政务服和大数据管理局 | 奖补类 | 财政支持 | 其它 | |||
3 | 支持企业全面上云、深度用云,每年评选一批上云标杆企业,每户奖励*元,同一企业不重复评选。 | (略) 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略) 支持数字经济产业发展六条措施》的通知(遂府办规〔2022〕6号) | (略) 人民政府办公室 | (略) 政务服和大数据管理局 | 奖补类 | 财政支持 | 其它 | |||
32 | 1 | 支持数据共享开放应用 | 推进政府部门、公共企事业单位数据资源向社会开放,拓展数据应用场景,鼓励数字经济企业、 (略) 所利用开放数据开展产品、服务与商业模式创新。支持社会数据提供者向数据处理者和应用者开放数据,或建立紧密型利益共同体。对社会数据提供者与数字经济企业签订数据共享、应用合同的,经审核后,给予社会数据提供者按实际执行合同总金额的1%进行奖励,最高不超过*元。 | (略) 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略) 支持数字经济产业发展六条措施》的通知(遂府办规〔2022〕6号) | (略) 人民政府办公室 | (略) 政务服和大数据管理局 | 奖补类 | 财政支持 | 其它 | |
33 | 1 | 支持数字经济企业(园区)发展 | 对数字经济企业年主营业务收入首次达到*元、*元、1亿元及以上的,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金*元、*元、*元;次年主营业务收入增速在20%—30%、30%—40%、40%以上的,再次分别奖励*元、*元、*元。 | (略) 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略) 支持数字经济产业发展六条措施》的通知(遂府办规〔2022〕6号) | (略) 人民政府办公室 | (略) 政务服和大数据管理局 | 奖补类 | 财政支持 | 其它 | |
2 | 支持建设数字经济产业集聚区,集聚数字经济企业,对首次创建为国家级、省级、市级数字经济产业园、大数据产业园的产业园区,分别奖励*元、*元、*元。 | (略) 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略) 支持数字经济产业发展六条措施》的通知(遂府办规〔2022〕6号) | (略) 人民政府办公室 | (略) 政务服和大数据管理局 | 奖补类 | 财政支持 | 其它 | |||
34 | 1 | 支持数字经济产业人才发展 | (略) 校开设数字经济相关专业及课程, (略) 校组织该校数字经济专业人才在遂就业,当年稳定在岗6个月及以上且参加社会保险人数达100人、200人、500人及以上的,分 (略) 校一次性奖励金*元、*元、*元。 | (略) 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略) 支持数字经济产业发展六条措施》的通知(遂府办规〔2022〕6号) | (略) 人民政府办公室 | (略) 政务服和大数据管理局 | 奖补类 | 财政支持 | 其它 | |
2 | (略) 校与企业联合建设数字经济相关产教融合实训基地, (略) 内数字经济企业输送实台),分别给予*元、*元支持。对新认定的省级工业设计中心,给予*元支持。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知识产权示范企业、优势企业,分别给予*元、*元支持。对新认定的省级高价值专利育成中心、省级知识产权强企,分别给予*元、*元支持。 | 《 (略) 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略) 推进新型工业化促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的通知》(遂府规〔2023〕3号) | (略) 人民政府 | 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发展改革委 | 奖补类 | 财政支持 | 其他 | |||
10 | 促进创新成果转化。对运用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取得的成果, (略) 首次实现产业化生产且年销售额达到*元(含)以上的企业,按成果转化投入的10%给予支持,最高不超过*元。对运用省级科技进步奖及以上的重大技术创新成果, (略) 首次实现产业化生产且年销售额达到*元(含)以上的企业,按成果转化投入的5%给予支持,最高不超过*元。对产品新列入全国、全省重大技术装备首台(套)软件首版次推广应用指导目录的企业,分别给予*元、*元补助;目录所列入产品经认定获得国家、省产品创新研发补助、保险补贴、销售奖励的,每一单项分别给予*元、*元补助。 | 《 (略) 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略) 推进新型工业化促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的通知》(遂府规〔2023〕3号) | (略) 人民政府 | 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 | 奖补类 | 财政支持 | 其他 | |||
11 | 支持企业研发投入。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对企业上年度实际研发投入按不超过8‰的比例,给予最高不超过*元补助;对开展企业研发投入后补助的县(市、区)、市直园区,按照上年度各地财政投入一定比例给予最高不超过*元补助。 | 《 (略) 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略) 推进新型工业化促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的通知》(遂府规〔2023〕3号) | (略) 人民政府 | 市科技局 | 奖补类 | 财政支持 | 其他 | |||
12 | 支持企业做优做强做大 | 加大企业培育力度。对首次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制造业领航企业,分别给予*元、*元奖励。对首次认定的国家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产品)、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分别给予*元、*元奖励。对首次列入四川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名单的企业,给予*元奖励。对实现营业收入首次突破10亿元、50亿元和100亿元的企业,分别给予*元、*元和*元奖励。 | 《 (略) 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略) 推进新型工业化促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的通知》(遂府规〔2023〕3号) | (略) 人民政府 | 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 奖补类 | 财政支持 | 其他 | ||
13 | 加强质量品牌建设。对首次获得中国质量奖、全国质量标杆和中国标准创新奖、企业标准领跑者以及百项团体标准应用示范项目的企业,给予*元奖励。对新获得天府质量奖、省级工业质量标杆的企业,给予*元奖励。对新获得遂州质量奖的企业,给予*元奖励。对主导制定或修订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企业,分别给予*元、*元、*元补助。 | 《 (略) 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略) 推进新型工业化促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的通知》(遂府规〔2023〕3号) | (略) 人民政府 | 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市场监管局 | 奖补类 | 财政支持 | 其他 | |||
14 | 支持金融赋能产业发展 | 提升金融服务质效。打造制造业产业发展基金集群,重点扶持“3+3+3”重点产业初创期、成长期项目。 (略) “直通车”机制,推荐符合条件的企业 (略) 企业后备资源库, (略) (略) 激励政策予以激励。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建立制造业单项冠军和专精特新企业专项融资机制,鼓励提高贷款抵押率,加大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力度,对“制惠贷”产品使用企业给予不超过20%的贷款贴息。 | 《 (略) 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略) 推进新型工业化促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的通知》(遂府规〔2023〕3号) | (略) 人民政府 | 市金融工作局,市财政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国资委、 (略) 中心支行 | 奖补类 | 财政支持 | 其他 | ||
15 | 强化要素服务支持 | 提高集约用地水平。每年工业用地供地计划不低于年度供地计划的50%,新增工业用地100%按“标准地”供应。对省政府确定的优先发展产业且约定建设用地容积率、建筑系数超过《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规定40%以上、投资强度增加10%以上的项目用地,在确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底价时,可按不低于相对应土地等别工业用地使用权出让最低价标准的70%执行。 | 《 (略) 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略) 推进新型工业化促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的通知》(遂府规〔2023〕3号) | (略) 人民政府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减免类 | 降低企业用能用地成本 | 其他 | ||
16 | 完善人才引育机制。推荐优秀企业家、工匠等优秀企业人才申报“天府峨眉计划”“天府青城计划”“经纬人才”等省级人才计划;在“川中明珠计划”本土培育项目评选中,向“3+3+3”重点产业人才倾斜;支持和鼓励“3+3+3”重点产业人才参加职称评定。 | 《 (略) 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略) 推进新型工业化促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的通知》(遂府规〔2023〕3号) | (略) 人民政府 | 市委组织部,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 权益类 | 其他稳经济政策 | 其他 | |||
17 | (略) 。对首次获得国家级、省级中小 (略) ,分别给予*元、*元支持。对首次获得国家级、省级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分别给予*元、*元支持。对中小 (略) 、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开展的中小企业服务类项目,按不超过年度实际运营成本的40%( (略) 不超过50%)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元。已获得省级及以上资金专项补助的,不 (略) 级补助。 | 《 (略) 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略) 推进新型工业化促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的通知》(遂府规〔2023〕3号) | (略) 人民政府 | 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 奖补类 | 财政支持 | 其他 | |||
18 | 支 (略) 场。对参加工业主管部门组织举办的综合性或专业性展会的企业,给予境外*元/次、省外*元/次、省内*元/次的展位补助。 | 《 (略) 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略) 推进新型工业化促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的通知》(遂府规〔2023〕3号) | (略) 人民政府 | 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 奖补类 | 财政支持 | 其他 | |||
36 | 1 | 加大企业培育 | 对首次入选中国民营企业500强、四川民营企业100强的企业(注册地在遂宁范围内)分别给予*元、*元奖励 | 关于印发《 (略) 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十条措施》的通知(遂府规〔2023〕4号) | (略) 人民政府 | 市民营办、市工商联 | 奖补类 | 财政支持 | 其他 | 自2023年9月起施行,有效期3年 |
37 | 1 | 院士专家工作站 | 遂科协发〔2021〕7 (略) 委组织部等 8 部门关于印发《 (略) 士(专家)工作站实施办法》的通知 | (略) 委组织部、 (略) 经济和信息化局、 (略) 教育和体育局、 (略) 科学技术局、 (略) 财政局、 (略)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略) 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略) 科学技术协会 | (略) 科学技术协会 | 奖补类 | 其他稳经济政策 | 其他 | 长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