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开阳县自然资源局会议室装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获取(交易中心网址:http://**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10月09日 09: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开阳县自然资源局会议室装修
项目编号:ZFCG*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项目序列号:P*UV
采购主要内容:完成开阳县自然资源局会议室装修(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所示全部内容)
采购数量:1批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般资格要求:1.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体要求:供应商是法人的,提供2021年度或2022年度经第三方合法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有效资信证明;对于成立不满一个会计年度的供应商或无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可以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10日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体要求: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自行承诺);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具体要求:提供2023年1月以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证明材料(成立时间未满一个月的投标供应商,提供自成立以来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如不需缴纳的,须出具有效的证明材料;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文件详见投标文件范本);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供应商须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
(2)根据《省发展改革委 (略) 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略) 公共资源交 (略) 失信被执行人实施信用联合惩戒的通知》黔发改财金(2020)421号文件要求,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现场根据贵州信用联合惩戒平台反馈信息,查询供应商 (略) 失信被执行人,如被列入取消其投标资格。
特殊资格要求: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是;1.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级及以上资质。2.供应商需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9月21日 10:00到2023年10月08日 23:59(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至12:59,下午13: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 (略) )网上获取(交易中心网址:http://**
方式: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 (略) )网上获取(交易中心网址:http://**
售价:免费
投标保证金额(元):0.0
投标保证金交纳时间:2023年09月21日 10:00至2023年10月09日 08:30
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 银行转账、电子保函
开户单位名称: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 贵阳农村 (略)
开户账号:**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3年10月09日 09:30(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从谈判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从询价通知书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地点: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
五、开启
时间:2023年10月09日 09:30
地点: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已落实
PPP项目:否
简要技术要求、服务和安全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交货地点或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其他事项(如样品提交、现场踏勘等):无
交货时间或服务时间:自签订合同之日起60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内容并验收合格交付使用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开阳县自然资源局
项目联系人:孙利军
地 址: (略) 开阳县开洲大道172号
联系方式:*
2.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代理全称:贵州 (略)
联系人:段楷柱
地 址: (略) 开阳县云开街道办事处贵开路 (略) 广场13幢21-1号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孙利军
电话:*
九、附件
贵州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