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要求,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批,现将该建设项目环评文件拟审批情况予以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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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略) 生态环境局丰宁满族自治县分局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址 |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 项目基本情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拟采取的 污染防治措施或设施 | 公示日期 |
1 | 丰宁满族自治县丰 (略) 搅拌站项目 | 丰宁满族自治县丰 (略) | (略) 丰宁满族自治县草原乡公宝同村 | 河北圣泓 (略) | 项目总投资100万元,环保投资20万元。项目总占地面积为11287平方米,新建水稳料生产线1条,原料库房1座,用于外沟门乡风光互补100MW光储氢项目基层料拌合工作,建设区域由水稳料搅拌区,骨料堆放区及办公生活区组成,年生产水稳料10万m3,工程结束后,该临时搅拌站厂区内各车间、设施全部拆除不再使用,并对相关占地区域进行场地恢复、生态恢复等。 | 施工期: 废气:在施工现场周边设置硬质封闭围挡或者围墙,施工现场进行硬化处理,并保持地面整洁,即使洒水,在施工现场出口处设置车辆清洗设施并配套设置排水、泥浆沉淀设施,车辆冲洗干净后方可驶出,易产生扬尘的粉状、粒状建筑材料密闭或者遮盖,建筑垃圾及时清运,在场地内堆存的,集中堆放并采取密闭或者遮盖等防尘措施。 废水:雨后地表径流形成的泥浆水和施工废水引至集水池收集处理后,用于建筑场地的洒水降尘;工人的盥洗用水,泼洒至施工现场用于降尘使用。 噪声:选用低噪声的施工设备和先进的施工工艺,夜间22:00~6:00不建设,现场不安装混凝土搅拌机,车辆减速、禁鸣。 固废: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弃土、石及建筑垃圾等指定地点堆存,优先进行回用,剩余部分及时清运,送至区域指定建筑垃圾场堆存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送至区域指定垃圾集中堆存点,由区域环卫部门统一负责处置。 运营期: 废气:砂石骨料存于封闭的库房,上料斗设置在库房内并在入料时设置水喷淋进行抑尘。输送皮带置于封闭廊道,水泥/粉煤灰筒仓顶部分别配带1套单机脉冲式除尘器(共计4套),净化的气体由除尘器顶口排放;水稳料拌和设置在封闭的搅拌楼内作业,在搅拌机入料口设置集气罩,由引风机将含尘气体引入1套布袋除尘器中进行处理,处理后的颗粒物经1根距地面15米高的排气筒DA001排放。厂区内道路地面硬化、及时清扫、定期洒水、车辆减速慢行、进出厂区冲洗、物料遮盖等措施,减少运输扬尘的产生。 废水:洗车废水经沉淀池沉淀澄清后,循环利用。生活盥洗污水泼洒至厂区地面降尘。 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设备基础减振,厂房封闭隔声。 固废:生活垃圾集中收集,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洗车池底物、除尘器收集尘,统一收集,全部回收用于水稳料的生产。废润滑油和废油桶属于危险废物,利用危险废物贮存间暂存,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集中运输和处置。 | 2023年7月21日-7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