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市监发〔2024〕6号
隆林 (略) 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
《隆林各族自治县2024年特种设备安全
日常监督检查计划》的通知
各市场监管所,局机关各(股)室及二层机构:
现将《隆林各族自治县2024年特种设备安全日常监督检查计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隆林 (略) 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3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隆林各族自治县2024年特种设备安全
日常监督检查计划
为确保全县特种设备安全,防范遏制特种设备事故发生,督促特种设备生产和使用单位落实安全主体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特种设备
安全监督检查办法》的规定,特制定全县2024 年特种设备安全日常监督检查计划。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深刻汲取教训,坚决压实属地监管责任
和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安全主体责任,持续强化日常监督检查,深入排查整治安全风险隐患,督促企业(单位)完善各项规 章制度和防范措施,严厉打击特种设备违法行为,严密防范遏制特种设备事故发生,守牢安全底线。
二、工作原则
按照分级管理和属地管理的原则,各市场监管所负责本辖区的特种设备安全日常监督检查。
三、工作安排
(一)检查时间
2024年1月至12月
(二)检查范围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规定,结合本县
加强对学校、幼儿园、医院、工园区、 (略) 、活动(会议)场馆等公众聚集场所的特种设备,特别是电梯、易燃易爆介质的承压类特种设备,以及各乡(镇)市场监管所认为有必要实施重点安全监督检查的企业(单位)开展重点安全监督检查。
(三)检查内容
1.检查电梯、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起重机械、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的使用状况,重点监察辖区内液化石油气气瓶充装、工业产品生产企业使用的承压类设备和人员密集场所使用的各类特种设备安全。
2.检查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贯彻落实国家有关特种设备安全法律法规、安全技术规范的情况。按照《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查办法》要求进行检查,重点检查使用单位“三落实、两有证、一检验、一预案”、“两个规定”落实情况,以及设备安全附件和安全保护装置日常维护和检查、现场操作记录、隐患排查和治理情况,应急演练和处置等是否落实到位并符合要求。
(四)检查要求
1.对本辖区内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每年日常监督检查次数不少于1次。
2.对确定为本辖区重点监督检查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每年日常监督检查次数不少于2次。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提高认识。各市场监管所要高度重视,认真分析研究本辖区特种设备使用安全状况,有针对性地开展监督检查工作,明确检查重点,统筹安排检查工作。
(二)明确责任,认真组织。各市场监管所要强化属地监管意识,认真履行好安全生产行政责任,督促企业落实好安全主体责任,以风险防控和保障安全为核心,扎实做好特种设备日常监督检查工作。
(三)规范检查,严厉查处。各市场监管所要严格遵守《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查办法》规定的检查程序,并将检查的项目、内容、发现的问题等及时做好记录,建立安全隐患台账。发现存在重大问题或严重事故隐患的,要依法下达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督促有关单位限期整改,对隐患整改难以到位或拒不执行监察指令的,要按有关规定及时 (略) 场监管局和当地人民政府,实施挂牌督办。对特种设备违法行为要严厉查处。
(四)认真总结,及时上报。 (略) 场监管所于每月底前将本辖区《特种设备现场安全监督检查记录表》《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查回访记录》以及立案查处情况及时报送特设股,12月底前将年度工作总结报送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股。联系人:韦俊伊,联系电话:0776-*。
附件:1.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现场安全监督检查项目表
2.隆林各族自治县2024年重点检查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
抄报:自治县人民政府
隆林 (略) 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24年3月28日印发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