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晃县产业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提标扩容建设项目(一期)工程总承包更正公告
一、内容
各潜在投标单位:
安 (略) 受新晃侗族自 (略) 的委托对新晃县产业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提标扩容建设项目(一期)工程总承包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将已发布的招标文件做以下更正:
1、更正内容具体详见答疑澄清文件。
本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原招标文件与本公告内容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
二、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新晃侗族自治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电话0745-*。
三、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新晃侗族自 (略) ;
地 址: (略) 镇政府办公大楼四楼;
联 系 人:田先生;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安 (略) ;
地 址: (略) 鹤城区本业大道华桥集团B栋2区1607室;
联 系 人:欧阳女士;
电 话:07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