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教育局:
你单位“关于请求批准《 (略) 潘铺中心小学改扩建工程》立项的报告”(潜教财﹝2022﹞258号)及相关附件收悉, (略) 义务教育阶段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原则同意《 (略) 潘铺中心小学改扩建工程项目建议书》提出的内容。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项目编码:2212-*-04-01-*
二、项目建设地点: (略) 梅城镇潘铺村。
三、建设规模和内容:
本项目为改扩建工程,主要建设包括建筑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道路工程、绿化工程、设备购置、配套幼儿活动设施及其他附属工程等。分为两个子项建设:
(一)运动场改建工程:拟改造提升运动场8706平方米,主要包括提升环形跑道1处、足球场1处、篮球场2处、网球场1处、领奖台1处、乒乓球场8处及周边场地硬地、胶化、场地绿化等;
(二)幼儿园改扩建工程:拟对教师用房进行原址拆建,新建三层综合楼,扩建面积600平方米。设6个幼儿班,容纳幼儿180名。
四、项目总投资:项目匡算总投资1024.92万元,资金来源为财政性资金。
五、项目建设工期:11个月
六、注意事项:
(一)下阶段要进一步优化工程方案,细化工程内容,控制工程概算,落实资金来源,同时做好农民工工资保障工作,强化安全管控。
(二)按照《政府投资条例》( (略) 令712号)要求,项目单位应当通过在线平台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建设进度、竣工的基本信息。
(三)项目实施要落实《关于在重点工程项目中大力实施以工代赈促进当地群众就业增收的工作方案》(国办函﹝2022﹞58号)相关要求。
(四)本批复有效期为两年。
此复。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