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镇康县公务用车社会化租赁企业服务项目 | ||
品目 | 服务/其他服务 | ||
采购单位 | 镇康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 ||
(略) 域 | 镇康县 | 公告时间 | 2024年09月29日 18:43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4年09月30日至2024年10月11日 每日上午:8:30 至 12:00 下午:14:30 至 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略) ( (略) (略) 忙畔街道 (略) 同创SOHO总 (略) 2-B幢写字楼16楼1号开标厅)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4年10月14日 15:00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略) ( (略) (略) 忙畔街道 (略) 同创SOHO总 (略) 2-B幢写字楼16楼1号开标厅) | ||
预算金额 | ¥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刘兆文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镇康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 ||
采购单位地址 | (略) 南 (略) 165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杨文艺 /150 1200 0958 | ||
代理机构名称 |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略) (略) 忙畔街道 (略) 同创SOHO总 (略) 2-B幢写字楼16楼1611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刘兆文/150 1204 9373、0883-# | ||
附件: | |||
附件1 | 【公告】镇康县公务用车社会化租赁企业服务项目.pdf |
项目概况
镇康县公务用车社会化租赁企业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略) ( (略) (略) 忙畔街道 (略) 同创SOHO总 (略) 2-B幢写字楼16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0月14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433
项目名称:镇康县公务用车社会化租赁企业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镇康县公务用车社会化租赁企业服务项目,满足《 (略) 管理实施细则(试行)》要求,本项目共分为2个包件,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合同一年一签,经考核合格后方可续签下一年合同。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有效法定凭证。2.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2.1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cn)“信息打印栏”中打印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报告中未出 (略) 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且未被移出、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且未被移出等不良情况);2.2供应商须提供2021年度至2023年度任意一年的财务报表(报表至少应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供应商,须提供自成立时间至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1个月的内部财务报表;注:①供应商若为事业单位的,则不需提供利润表(或损益表);成立不满一年的供应商,只需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或经第三方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②供应商若为个体工商户的可以不提供。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4.供应商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4.1供应商须 (略) 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 (略) 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4.2供应商须提供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5.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 (略) 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 (略) 罚)的书面声明;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6.1供应商在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在 (略) 站(http://**.cn)“信用信息”查询栏中查询下载的信用信息中未出现不良信用信息查询记录(供应商自行承诺);6.2供应商在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在中国 (略) (http://**.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内无不良信息记录(供应商自行承诺);7.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8.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有交通运输管理部门颁发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备案凭证》,经营范围须包含车辆租赁相关业务;所投车辆须为供应商自有车辆,各种证件齐全有效,符合国家安全标准,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证明,并已在公安机关及交通管理部门办理注册登记备案(供应商可自行承诺)。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9月30日 至 2024年10月11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略) ( (略) (略) 忙畔街道 (略) 同创SOHO总 (略) 2-B幢写字楼16楼)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10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0月14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 (略) (略) 忙畔街道 (略) 同创SOHO总 (略) 2-B幢写字楼16楼1号开标厅)
五、开启
时间:2024年10月14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 (略) (略) 忙畔街道 (略) 同创SOHO总 (略) 2-B幢写字楼16楼1号开标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其他补充事宜
1、磋商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报名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请于2024年09月30日至2024年10月11日,每天上午0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8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到 (略) ( (略) (略) 忙畔街道 (略) 同创SOHO总 (略) 2-B幢写字楼16楼)持以下资料报名并购买磋商文件。
①营业执照彩色复印件。
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
③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④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以上资料①、②、③须加盖公章,资料不齐的将被拒绝报名和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
(2)磋商文件每套售价为¥#(大写:人民币#仟元整),售后不退。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3、发布公告的媒介:本项目磋商公告在《中国 (略) 》(http://**)、《中国 (略) 》(http://**)上同时发布,我公 (略) 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其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镇康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地址: (略) 南 (略) 165号
联系方式:杨文艺 /150 1200 095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地 址: (略) (略) 忙畔街道 (略) 同创SOHO总 (略) 2-B幢写字楼16楼1611室
联系方式:刘兆文/150 1204 9373、088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兆文
电 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