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2024年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培育辅导服务项目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略) 经济和信息化局 | ||
行政区域 | (略) | 公告时间 | 2024年04月19日 15:34 |
评审专家名单 | 王苏仪,李军英,罗志英 | ||
总中标金额 | ¥50.* 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曾女士 | ||
项目联系电话 | 028-* | ||
采购单位 | (略) 经济和信息化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略) (略) 政府办公区2号楼七楼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28-* | ||
代理机构名称 | 四川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略) 雁 (略) 大千药业南侧恒大名都1幢1(F)2-1号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28-* | ||
附件: | |||
附件1 | 2024年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培育辅导服务项目-文件集 | ||
附件2 | 包1供应商评审情况表.pdf | ||
附件3 | 合同包1:中小企业声明函(四川汇智 (略) ).pdf |
一、项目编号:N*6
二、项目名称:2024年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培育辅导服务项目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
四川汇智 (略) | (略) 顺庆 (略) 绿地智慧城4号楼1605号 | *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合同包一):
服务类(四川汇智 (略)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
1-1 | 其他服务 | 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培育辅导服务 | 1、 (略) 两级企业技术中心申报条件和企业特点,为我单位培育库内企业针对性设计培训内容、走访指导,分门别类开展一对一培训。围绕企业提高创新能力,增强创新驱动发展,营造创新环境,提升企业质量管理意识,创新研发经费归结,技术创新人才培育以及知识产权和品牌建设等方面进行培训。 2、对不低于10户拟创建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的企业,结合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申报条件,通过深入企业把脉问诊,为企业提供专业的培育辅导和整体解决方案建议,有针对性的解决中小企业突出问题,激发企业改进的内生动力,提升重点中小企业管理水平,促进健康发展。 3、工作重点:基于全面诊断,结合企业现状选择重要突出、紧急迫切、影响较大的申报条件,制定有操作性、针对性的整改提升方案,并全程现场指导和协助企业落实,帮助企业提升。 | 1.入企诊断前的要求 1.1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应独立开展工作,不得对项目进行转包或委托其他机构实施; 1.2成交供应商要在诊断后同企业分别签订服务确认书(具体内容由成交供应商和结对企业自行商定,但至少包含服务的专家团队成员和本项目服务需求的各项要求),并于诊断结束后将服务确认书扫描件或原件一份交采购人备案。 2.服务过程要求 2.1针对企业面临的主要困难和问题,帮助企业找出有效解决问题的措施或方案; 2.2除企业提出的问题外,深入企业进行调研、交流,针对企业在战略规划、技术创新、创新人才培育、研发费用归结、品牌建设、知识产权保护、全面质量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提 (略) 和改进方案; 2.3根据诊断情况以及解决问题的措施形成总结报告,并于活动结束后向采购人提交。 3.服务质量要求 3.1供应商派驻企业的服务团队到单个企业现场次数不少于1次,服务单个企业人员不少于3人,服务单个企业的总时间不少于3天; 3.2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实施方案、质量保障措施、进度安排及保障措施,服务过程中须按响应文件中的方案执行,服务过程中接受采购人的全面监督,如发现未响应文件中的实施方案、质量保障措施、进度安排及保障措施执行的,采购人有权终止采购合同。 3.3供应商应围绕企业提出的问题或在对企业的全面诊断中发现的问题,对照行业先进技术、领军企业等,结合企业实际,提出有效的、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并得到企业认可。 3.4服务对象满意率95%以上。 |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该项目认定工作结束。 | 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的要求、采购文件要求、中标(成交)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文件、承诺及本项目合同约定和国家及行业相关规范标准进行要求进行验收。 | *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王苏仪(采购人代表)、李军英、罗志英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号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价格[2003]857号有关规定收取。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0.*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信用融资: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釆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文件,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登录四川 (略) — (略) ,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项目成交结果、成交通知书等信息在线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查看贷款审批情况等。
2. 监督管理部门: (略) 财政局;电话:028-*。
3.代理服务费收款单位:四川 (略) ;开 户 行:中国银行资阳高新支行;银行账号:*。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经济和信息化局
地址: (略) (略) 政府办公区2号楼七楼
联系方式:02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 (略)
地址: (略) 雁 (略) 大千药业南侧恒大名都1幢1(F)2-1号
联系方式:02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曾女士
电话:028-*
四川 (略)
2024年0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