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类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CSCG-DY-#-1 采购人(全称): 长沙血液中心 (#方)中标(成交)供应商(全称): 长沙汇洋 (略) (#方) 为了保护#、#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方式: 单一来源 (2)项目名称: 医疗废弃物收 (略) 置服务项目续签合同 (3)采购计划编号: CSCG-# 2.合同标的及金额
序号 | 标的名称 | 政府采购品目 | 型号规格 | 数量单位 | 数量 | 总价(元) | 1 | 医疗废弃物收 (略) 置服务 | 医疗和药物废弃物治理服务 | 无 | 项 | 1 | # | 合计金额小写: # 元 合计金额大写:##万元整 |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单价(元):# 数量:1.00 单位:项 总金额(元):? # 品目编码 | C# | 品目名称 | 医疗和药物废弃物治理服务 | 采购标的 | 医疗废弃物收 (略) 置服务 | 服务范围 | 长沙血液中心医疗废弃物收 (略) 置 | 3.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 3.1 履行期限: 2024-11-24 —— 2025-11-23 3.2 履行地点:长沙血液中心 3.3 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 1.服务要求 按照国家卫生管理条例48小时内转运,并做好转运联单签字交接 2.人员配置要求 专人专车 3.设施设备配置要求 医疗废物转运车辆,医疗废物转运箱 4.结算方式 4.1 资金支付方式: 一个季度为一个考核周期, (略) 统一收费标准,按照实际重量结算,中标人提供各项服务在采购人考评合格后支付费用 4.2 收款账户: 中国 (略) (略) 支行(长沙汇洋 (略) :##) 4.3 对中小微企业及时支付的约定: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方在收到#方交付的货物(服务)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 5.1 验收程序 采用简易程序验收 5.2 质量要求医 (略) 置的间隔期不得超过48小时;具备医疗废物收 (略) 置相关资质,医 (略) 置的全过程均严格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医 (略) 置的间隔期不得超过48小时,做好医废转运单签字交接。 6.##双方的权利与义务#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指定专人负责衔接、配合#方的 (略) 置工作,将本单位的医疗废物按照《医疗废 (略) 置规范》的规定进行分类包装且放置于周转箱内;核实填写《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医疗废物专用),并配合#方完成相关电子系统资料录入及信息确认,报主管部门存档保存5年。 (二)#方指定专人根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严格做好医疗废物分类工作,其中化学性废物须标识具体成份,#方产生的化学性、病理性、药物性三类医疗废物须用#方提供的红色胶带在周转 (略) 封箱标识。 (三)指定专人负责#方提供的医疗废物周转箱的接收及管理工作,所有的医疗废物周转箱必须集中放置在#方建立的医疗废物暂存仓库待运,并保证医疗废物周转箱完整不破损。由于#方提供的周转箱承担一定的成本费用,#方应本着厉行节约的原则,节俭使用。如果因#方原因造成周转箱破损、毁坏、丢失,#方应按照#佰元/套进行赔偿。 (四)医疗废物暂存仓库必须方便医疗废物装卸及运送车辆的出入,保证医疗废物运输通道畅通,如因#方医疗废物运输通道拥堵导致的医疗废物无法及时转运,责任由#方承担。暂存仓库应符合“防渗漏、防鼠、防蚊蝇、防蟑螂、防盗以及预防儿童接触”等条件,地面有良好的排水性能,易于清洁和消毒,配备水龙头、通风设施,有1米高的墙 (略) 理, (略) 理措施。 (五)根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的规定,#方和#方应当对医疗废物进行登记,并做到当面交接,登记内容应当包括医疗废物的来源、种类、重量或者数量、交接时间以及经办人签名等项目,登记资料至少保存三年。 (六)根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的规定,#方应当及时收集本单位产生的医疗废物,并按照类别分置于防渗漏、防锐器穿透的专用包装物或者密闭的容器内,应当有明显的警示标识和警示说明。如#方在收运过程中发现#方医疗废物中的锐器未安全包装,可拒收。如#方工作人员因未安全包装的锐器刺伤,则由#方承担一切责任。 (七)#方应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及形式按时结算医 (略) 置费。 #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方必须保证按国家标准,规范收集、处置#方产生的医疗废物。 (二)向#方提供相应数量的周转箱,使用专用车辆和周转箱收集#方的医疗废物。 1.周转箱每次使用后清洗消毒,再进行交换使用。 2.运送车辆专用,并符合“医疗废物运送车技术要求”。 (三)指定专人负责医疗废物交接工作,对移交的医疗废物进行核实后填写《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医疗废物专用),按时上报环保部门存档。 (四)#方应指定专人到#方的医疗废物暂存仓库接收医疗废物,每次间隔时间不超过48小时。 (五)#方的工作人员必须接受相关知识的培训,工作中做好自我防护(手套、口罩、工作服、靴子),定期体检。 (六)应制 (略) 理预案,在运输中,若发生事故,由#方负 (略) 理。 (七)#方工作人员在# (略) 内文明作业并遵守#方的安全卫生制度。 7.违约责任 7.1 对中小微企业未及时支付的违约责任约定:采购人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 7.2 如中标(成交)供应商系中小微企业,采购人存在迟延支付#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0%(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 (略) 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7.3 #方不得 (略) 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等为由违约毁约。因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改变政策承诺、合同约定的,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依法对#方因此受到的损失予以补偿。
1. #方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方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方存在迟延支付#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X%(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 (略) 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2. #方不得 (略) 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等为由违约毁约。因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改变政策承诺、合同约定的,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依法对#方因此受到的损失予以补偿。 8.解决争议的方法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向#方所 (略) 提起诉讼。 9.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3) 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10.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双方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电子签章后 生效 11.其他条款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条规定: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方(公章): | (略) 政府招标采购人(#方) (略) | #方(公章): | (略) 政府招标供应商(#方) (略) | 地址: | (略) (略) (略) 二段509号 | 地址: | (略) 长沙县北山镇北山村万古岭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