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 (略)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及《 (略) 人民政府关于修改< (略)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的决定》( (略) 人民政府令第364号)等相关要求,现对杭州 (略) 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公众参与信息公开,使项目建设可能影响区域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信息公开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现将有关内容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杭州 (略) 万头羊场项目
项目性质:扩建
建设单位:杭州 (略)
建设地点: (略) 淳安县梓桐镇石川坞内水塘边狭长库湾。
建设内容:建设湖羊养殖圈舍13200平方米,饲料投喂、肉羊出栏等通道5000平方米;仓储1230平方米;有机肥厂厂房1830平方米;冷库40平方米;建成后湖羊存栏10000头,出栏20000头,年产有机肥3000吨。
本项目已于2022年8月26日取得淳安县发 (略) 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赋码)信息表(项目代码:2208-*-04-01-*)。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保护目标详见表1。
表1 项目所在区域周围主要保护对象
保护类别 | 名称 | 保护对象 | 环境功能区 | 相对厂址方位 | 相对厂界距离/m | ||
环境空气 | 石川坞 | 人群 | 二类 | 西北 | 250 | ||
牛栏坞 | 人群 | 二类 | 东北 | 1150 | |||
西湖村 | 人群 | 二类 | 东 | 1130 | |||
坑村 | 人群 | 二类 | 东 | 1180 | |||
密溪坞村 | 人群 | 二类 | 东 | 2040 | |||
新岭脚村 | 人群 | 二类 | 南 | 2030 | |||
中央屋里村 | 人群 | 二类 | 南 | 2040 | |||
新屋里村 | 人群 | 二类 | 南 | 2070 | |||
富石村 | 人群 | 二类 | 南 | 2380 | |||
小富石村 | 人群 | 二类 | 南 | 2240 | |||
石川口村 | 人群 | 二类 | 西南 | 1870 | |||
洋田村 | 人群 | 二类 | 西南 | 3500 | |||
钱家村 | 人群 | 二类 | 西北 | 1470 | |||
并峰村 | 人群 | 二类 | 西北 | 2090 | |||
里并坎村 | 人群 | 二类 | 西北 | 2420 | |||
斗畈村 | 人群 | 二类 | 西北 | 2060 | |||
岩峰村 | 人群 | 二类 | 西北 | 2310 | |||
慈溪村 | 人群 | 二类 | 西北 | 1640 | |||
梓溪村 | 人群 | 二类 | 西北 | 1700 | |||
慈溪新村 | 人群 | 二类 | 西北 | 1680 | |||
云岭新村 | 人群 | 二类 | 北 | 1340 | |||
胡家村 | 人群 | 二类 | 北 | 1550 | |||
余家村 | 人群 | 二类 | 东北 | 1700 | |||
地表水 | 受纳水体 | ||||||
序号 | 受纳水体名称 | 水域环境功能区划 | 目标水质 | ||||
1 | / | / | / | ||||
附近水体 | |||||||
1 | 水塘 | / | II类 | ||||
2 | 千岛湖内湖 |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 II类 | ||||
3 | 梓桐源 |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 II类 | ||||
地下水 | 该区域地下水尚未划分功能区,根据本项目地理位置以及周边区域用水概况,建议地下水执行《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II类标准 | ||||||
声环境 | 厂界外200m范围内的不涉及声环境敏感点。 | ||||||
生态环境 | 评价范围内不涉及“两江一湖”风景名胜区,不涉及生态环境敏感区,无永久基本农田和生态公益林分布,不涉及文物保护单位,主要保护目标为项目厂区占地范围内的土地资源、自然资源等。 | ||||||
土壤环境 | 厂区范围及占地范围外0.2km |
三、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1、环境空气影响
本项目正常工况下,评价区域叠加现状后,氨和硫化氢短期浓度符合环境质量标准,因此本评价认为本项目对大气环境的影响可以接受。
2、水环境影响
本项目实施后,厂区内无生产废水排放,本项目废水主要为初期雨水及职工生活污水,废水经厂区处理后,回用于厂区,养殖场粪污全部实现综合利用。
3、声环境影响分析
由本项目预测结果可知,本项目各厂界噪声均能达标排放,低于《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声环境功能区标准。因此项目建成后对周边声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弃物影响
在严格执行本次环评中提出的各项固废处置措施的基础上,本项目固废均能规范化暂存和妥善处置,基本实现零排放,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明显的影响。
5、环境风险
根据事故预测及评价结果分析,本项目在保证设备质量及人员管理和操作水平的情况下,事故风险水平可以接受。
6、土壤环境
本项目正常情况下不会发生污染物渗漏导致土壤环境污染,大气沉降对土壤影响不明显,土壤环境影响在可接受范围内。
四、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以及预期效果
本项目实施后营运期污染防治措施及预期效果清单见表2。
表2 本项目污染防治措施及预期效果清单一览表
类型 | 污染物 | 防治措施 | 预期治理效果 |
水污染物 | 废水 | 本项目用水主要为湖羊饮用水、消毒用水和员工饮用水。根据业主提供资料及查询湖羊生活习性,湖羊不喜水喜欢干燥环境,羊粪干燥而细腻,羊尿全部被羊粪吸收,因此无羊尿废水;湖羊不喜水喜欢干燥环境,因此羊舍无需进行冲洗,仅定期进行羊舍消毒即可,因此无羊舍冲洗废水;项目采用好氧堆肥工艺,不产生堆肥渗滤液;项目初期雨水经初期雨水收集系统收集后进入初期雨水收集池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场内绿化用水;厂区配备100t/d一体化生活污水处理系统,项目生活污水经处理后厂区回用,作为农田灌溉与绿化用水。综上,本项目无废水排放。 | 无生产废水排放;生活污水综合利用;初期雨水经处理达到《城市污水 (略) 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回用,不排放。 |
地下水 | 加强厂区生产装置及地面的防渗漏措施。据厂区各生产处理功能单位可能泄漏至地面区域的污染物性质和生产单元的构筑方式,将厂区划分为重点污染防治区、一般污染防治区和简单污染防治区。 本项目设置地下水跟踪监测点1个,以及时掌握区域地下水水质变化情况,发现问题及时采取针对性补救措施。 | 预防地下水污染 | |
大气污染物 | 生产废气 | 1、恶臭废气: (1)源头削减:营养调控。合理设计日粮,提高饲料利用率,减少羊粪便产生量。在日粮中合理使用饲料添加剂,减少恶臭产生量。科学合理的配置日粮,改善日粮的结构来减少氨气的排放量。 (2)管理措施:采用清洁饮水技术或在饮水中添加益生菌;采取舍内环控系统;在春、夏季节可通过在羊舍的地面、垫料上洒上沸石粉、海泡石、过磷酸钙等可以显著降低恶臭和氨气等有害气体浓度;使用氧化剂及杀菌剂,可杀死厌氧发酵的细菌,达到除臭目的;及时清理羊舍;厂区内绿化隔离。 2、油烟:油烟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引至屋顶排放,油烟净化装置去除效率不低于75%。 3、其他:(1)合理控制养殖规模和羊群结构。(2)根据《 (略) 生猪养殖业环境准入指导意见》,建议在未来规划中,应严格控制距离面源中心(即羊舍区)500米半径区内建设住宅区、学校、医院等一些容留长期居住人群的建设项目。(3)加强绿化,建议在场区周围栽种较高大的绿色植物,同时在进场的道路两侧、办公区周围等空地进行绿化等,美化环境的同时,还有很好的吸收硫化氢等恶臭的作用。(4)出栏羊盖运往育肥场时,应选择带有栏板和蓬布的运输工具,进行遮盖以防止臭气污染运输线路的空气。 |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相关标准值 |
其他 | 加强生产车间通风。 | 符合环保要求 | |
噪声 | 1.在选型、订货时应予优先考虑选用优质低噪动力设备;高噪声设备尽量不要布置在厂界侧,并设置混凝土减振基础; 2.加强设备的维护,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是产生的高噪声现象。 | 厂界达《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 |
固体 废物 | 一般固废 | 项目产生的羊粪、分娩废物及病死羊、饲料残渣、废包装材料为一般固废。羊粪、饲料残渣收集后输送至项目有机肥加工车间;分娩废物及病死羊采用冷库(制冷剂R410A,不使用液氨)暂存,在淳安县农业农村局的监督下, (略) 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中心运输至其处置场所进行处置;废包装材料统一收集后外售给废品回收站。 | 达到国家环保法规的要求 |
危险废物 | 医疗废物属于危险废物,经收集后企业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 |
五、环境影响报告评价初步结论
杭州 (略) 万头羊场项目,建成后湖羊存栏10000头,出栏20000头,年产有机肥3000吨,属于羊的饲养项目,拟建地 (略) (略) 淳安县梓桐镇石川坞,用地性质属于农业设施用地。
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当地的土地利用规划、总体规划以及其它发展规划,符合“三线一单”控制要求;项目对生产过程进行全过程污染控制,采取相应措施后,排放的污染物符合国家、省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和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外排污染物可实现达标排放,符合项目所在地环境功能区确定的环境质量要求;预测结果表明项目所排放的污染物对周围环境和环境保护目标影响较小;通过采取有针对性的风险防范措施并落实应急预案,项目符合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的要求。
建设单位切实落实环评所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和风险预防措施及对策,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建成运营后能加强管理,从环保角度分析,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六、公众查阅方式和期限
环评报告书可至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办公场所查阅,必要时可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索要补充信息。
报告书查阅及索要补充信息时间:2023年8月4日~8月18日(10个工作日)。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本项目环评公众参与将征求项目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代表等对本项目的意见和建议,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内容包括公众关心的主要环境问题、项目建设对周边环境可能产生的影响以及对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的其他意见或建议等。
八、征求公众意见的形式和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示形式:
1、在建设单位官网上进行公示;
2、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区域范围内行政村的村(居)民委员会、主管部门等相关影响单位公告栏进行公示。
公众可通过向公示指定地址发送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拨打电话等方式,发表对项目的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
公示时间:2023年8月4日~8月18日。
征求公众意见时间:2023年2023年8月4日~8月18日。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工程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注]: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
九、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杭州 (略)
联系人:徐红仙 联系电话:*
2、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杭州 (略)
联系地址: (略) 申花路789号剑桥公社F座
联系人:吴丽 联系电话:0571-*
3、环评审批单位联系方式
环评审批部门: (略) 生态环境局淳安分局联系电话:0571-*
杭州 (略)
二零二三年七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