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圣普特 (略) :
你公司报送的《年产20万平方米新型板式降膜蒸发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及相关附件收悉。根据《报告表》内容及专家函审意见,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该项 (略) 高新技术产业园中伙园区,项目总投资383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4万元。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厂房2栋,办公楼1栋,研发楼1栋,购置新型板式降膜蒸发器生产设备,建成后年产20万平方米新型板式降膜蒸发器。
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湖北赤壁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要求,在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后, (略) 按照《报告表》中所列的项目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进行建设。
二、你公司须着重落实以下工作:
1、废水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水为生活污水,经厂区化粪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 (略) 城东污水处理厂进水接管标准限值后, (略) 政污水管 (略) 城东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达标排放。
2、废气
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蒸发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切割粉尘、焊接烟尘、刷漆废气(二期)。
切割粉尘、焊接烟尘应通过移动焊接烟尘净化器处理后排放。项目刷漆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有机废气应经刷漆房密闭负压收集后通过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经不低于15m高的排气筒排放。
项目有机废气排放应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20)中表1表面涂装浓度标准限值要求,企业边界非*烷总烃、二*苯及颗粒物无组织排放应满足《大气污染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浓度标准限值要求,厂区内非*烷总烃排放应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中厂区内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
3、噪声
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为机器设备的运行噪声。
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合理布局、消声减振、建筑隔声、厂区绿化等有效隔声降噪措施。东、北、西侧厂界处昼间噪声值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南侧厂界昼间噪声值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4a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
按“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
生活垃圾经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本项目产生的一般工业固废主要包括边角料、移动焊接烟尘净化器收集的粉尘。一般工业固废经收集后定期交由物资回收单位利用。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危险废物主要为废润滑油、废油桶、废活性炭、废油漆、废油漆桶、废油漆刷、含油废手套及抹布等。危险废物的收集和储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修改单要求,设置规范的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委托有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落实联单制度,严禁随意倾倒,直接排放。符合豁免条件的废润滑油桶,利用环节可不按危险废物管理。含油废抹布及废手套可按生活垃圾处理。
5、总量控制
本项目建成后总量指标为颗粒物:0.28t/a、VOCs:0.179t/a。
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规范的污染物排放口,并设立标志牌,设置永久性监测取样口。按照环评要求委托环境监测机构定期进行监测,并自觉接受生态环境部门的监督检查。
四、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措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三同时”制度。项目投产前应及时办理排污许可手续,投产后按规定完成自主验收,并向当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报备。
五、本批复自下达之日起5年内有效。期间,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污染防治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六、 (略) 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大队负责项目的环境保护日常监管工作。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