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人民政府
苏政挂B〔2024〕16号
(略) 人民政 (略) 锡山区
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专项规划2023年度
第1113批实施方案的批复
(略) 锡山区人民政府:
无锡市锡山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专项规划2023年度第1113批实施方案相关呈报材料收悉。受省政府委托用地审批权,该批实施 (略) 人民政府落实和承接审批。 (略) 关于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的相关政策规定,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区编制的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专项规划2023年度第1113批实施方案。实施方案项目区涉及厚桥街道、东港镇、羊尖镇。其中拆旧区复垦形成农用地17.5023公顷(其中耕地17.4888公顷);建新区总规模22.6817公顷,其中建设用地增加17.5023公顷(占用农用地16.5352公顷,含耕地15.3887公顷)。
二、同意你区将位于厚桥街道、羊尖镇21.7416公顷集体土地征收为国有。
三、严格方案实施管理。严格按照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规定和批复的实施方案,加强实施规模管控。强化建新用地管
理,落实建设占用耕地耕作层土壤剥离利用, (略) 有关产业政策、供地政策及生态管控和大运河核心监控区管控相关要求,并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落实复垦形成农用地和耕地的管护责任,防止土地撂荒和擅自改变土地用途;强化拆旧复垦区集体经济组织和群众权益保障,及时将增减挂钩收益全额返还项目区农村,优先做好群众安置补偿工作。
四、请在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专项规划实施方案批准后,组织相关部门于7个工作日内在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在线监管系统完成备案工作。
2024年1月16日
抄送:国家自然资源督察南京局, (略) 自然资源厅,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锡山分局。 |
(略) 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1月22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