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单位:
因工作需要,我局拟委托第三方审计机构对202 (略) “3+8”小微企业创新创业基地和众创空间补贴资金进行审计,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202 (略) “3+8”小微企业创新创业基地和众创空间补贴资金审计项目
二、审计内容
1.按照《 (略) “3+8”小微企业创新创业基地和众创空间提档升级考核与资金补贴管理办法(试行)》文件规定,对通过202 (略) “3+8”小微企业创新创业基地和众创空间提档升级考核的19家载体8项补贴资金进行审计,包括对企业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和合理性进行审查,对审计结果进行汇总并形成最终审计报告。
2.服务时间:合同签订后9日内完成现场审计。
3.完成时限:现场审计完成后5日内完成专项审计报告。
三、审计费用
本次审计费用最高限价为8.*元,项目所发生的所有费用均包含在报价中。
四、询价要求
符合条件的报价单位须提供如下材料:
1.报价总额和详细的报价清单(项目预算表);
2.有效的公司营业执照或副本复印件(加盖鲜章)
3.公司简介、优势、相关资质证明材料等;
4.具有相关经验的,需提供相关业绩证明。
5.报价人应按要求编制询价响应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
6.请将响应文件资料(盖公章)扫描成PDF格式, (略) 经济和信息化局邮箱(*@*63.com),同时将正式文件信封封装送至: (略) 经济和信息化局(城关区纳金 (略) 15号),接受快递方式。收件人:索朗卓玛,联系电话:*。
7.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4月26日18:00
8.逾期送达或不按要求提供的询价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9.该报价一经认可,即为签约的合同价。报价单位的报价应包括合同规定工作所需的全部费用。我局将按照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服务最优的原则选择合适的报价单位。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索朗卓玛
联系电话:0891-*
(略) 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4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