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清县国有林总场吊袋式黑木耳种植基地建设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采用资格后审)
项目概况
汪清县国有林总场吊袋式黑木耳种植基地建设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按照竞争性磋商公告规定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4年7月22日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概况
1.项目编号:*。
2.采购编号:采购计划备-[2024]-*号
3.项目名称:汪清县国有林总场吊袋式黑木耳种植基地建设项目。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总金额:人民币*元。
6.最高限价:人民币*元。
7.采购需求:新建吊袋木耳摆放大棚*平方米,木耳晾晒棚1800平方米,简易蓄水池2座,基地围栏703米,大棚及晾晒区场地平整(含厂 (略) ),及附属配套设 (略) 、 (略) 等。(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8.建设地点:汪清县林业局天桥岭林场。
9.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合格标准。
10.合同履行期限:2024年7月25日-2024年12月30日,共计158日历天。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依法缴纳税收和良好的社会保障资金;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及《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2)《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享受政府采购政策需提供相关声明。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企业法人单位或其他组织;
3.2供应商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3外省入吉建筑业企业应按照 《吉林省入吉建筑企业信息登记管理办法》文件要求办理入吉建筑业企业信息登记后方可参加投标;
3.4供应商必须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 (略) (http://**.cn)等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略) 络截图);
3.5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磋商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磋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磋商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磋商。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磋商均无效;
3.6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参与采购活动;
3.7供应商须在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公共 (略) 上注册并领取CA数字证书完成登*,未办理的供应商将无法参与采购活动。
三、获取磋商文件
1、时间:2024年7月8日至2024年7月12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00时,下午13:3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鑫荣 (略) 交汇(吉林省 (略) );
3、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注册证及安全生产考核证、开户许可证、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加盖单位公章的清晰可辨的的彩色扫描件(PDF格式),发送到邮箱(*@*26.com)并拨打代理机构电话进行审核。邮件标题购买xx项目文件材料-供应商单位全称-联系电话,代理机构审核合格后,将“购买文件登记表”电子版及文件费支付方式发送至供应商邮箱,供应商按要求填写后(要求机打),将电子版连同加盖单位公章的清晰可辨的彩色扫描件(PDF格式)和文件费支付凭证扫描件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后(到账截止时间同出售截止时间,超时不予发送磋商文件),方可获取磋商文件。
4. 售价:磋商文件每套500元,逾期不受理,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4年7月22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汪清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开标室(汪清县汪清镇长荣街115号,汪清县政务服务中心6楼:从大楼东侧人社局电梯上楼)
五、开启
时间:2024年7月22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汪清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开标室(汪清县汪清镇长荣街115号,汪清县政务服务中心6楼:从大楼东侧人社局电梯上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次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未购买磋商文件的、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2.有效供应商不足法定数量时,采购人另行组织采购。
3.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中国 (略) 、吉林省公共 (略) 、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公共 (略) 上发布。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汪清县国有林总场
地 址:汪清县汪清镇
联 系 人:谢先生
联系方式:043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吉林省 (略)
地址:鑫荣 (略) 交汇
联系方式:043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洋
电话:0433-*
监督部门:汪清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吉林省 (略)
2024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