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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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10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141元 人民币 |
评标办法 | 详见招标文件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自贡至永 (略) (四川境)项目水土保持监理和水土保持监测 补遗书(1) 致各潜在投标人: 一、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SBJC评分因素与权重分值-2.2.4(4)其他因素”修改如下: 条款号 评分 因素 评分因素权重分值 各评分因素细分项 分值 修改前 修改后 2.2.4(4) 其他 因素 D 35分 类似项目业绩 35分 (1)满足投标人须知附录2资格审查条件中业绩最低要求得23分; (2)扣除资格审查中业绩最低要求的个数后,近5年(自2019年1月1日起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每增加1个省级及以上水利行政主管部门批复的交通运输类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理工作业绩加3分,最高加12分。 (1)满足投标人须知附录2资格审查条件中业绩最低要求得23分; (2)扣除资格审查中业绩最低要求的个数后,近5年(自2019年1月1日起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每增加1个省级及以上水利行政主管部门批复的交通运输类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工作业绩加3分,最高加12分。 二、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不变。 三、招标文件与本次补遗书内容有不一致的,以本次补遗书内容为准。 招标人:四川 (略) 2024年9月3日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