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污染影响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加强涉变动项目环评与排污许可管理衔接的通知》(苏环办〔2021〕122号)文件,对照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本项目发生的变动为一般变动,不属于重大变动,故编制一般变动分析并进行信息公示。
根据《关于印发<污染影响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加强涉变动项目环评与排污许可管理衔接的通知》(苏环办〔2021〕122号)文件,对照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本项目发生的变动为一般变动,不属于重大变动,故编制一般变动分析并进行信息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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