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略) 北淮淀镇人民政府(机关) 北淮 (略) 提升改造项目 (项目编号:*-175)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024年09月29日 发布来源: (略) (略) 北淮淀镇人民政府(机关) 项目概况 北淮 (略) 提升改造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 (略) (略) 广顺道2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0月17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175 项目名称:北淮 (略) 提升改造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80.*元 最高限价:176.*元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1个月内完成合同所有内容,具备验收条件。(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一)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市 (略) 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等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 (二)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 (略) (http://**.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三)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四)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 (五)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注:中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 (略) 、 (略) (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六)涉及商品包装或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略) 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证件在有效期内。 (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A.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3年度财务报告;B.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前6个月以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注:A、B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 (3)2024年度至今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 (4)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提交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 (二)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三)供应商须具备以下资质: (1)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在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项目经理 1 名,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建设行政主管 (略) 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且为本单位职工,供应商提供任命书及供应商于 2024 年任意一个月的参保证明并加盖公章。 (4)项目技术负责人1名,具备工程技术类中级及以上职称、5年以上现场管理经验,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且为本单位职工,供应商提供任命书(须包含现场管理经验年限承诺)及供应商于2024 年任意一个月的参保证明并加盖公章。 (四)其他:供应商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供应商若为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若为被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人代表授权书(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复印件。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9月29日到 2024年10月11日,每天上午0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略) (略) 广顺道2号 方式:现场现金发售领取,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还 售价:5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0月17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略) 广顺道2号 五、开启 时间:2024年10月17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略) 广顺道2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略) 北淮淀镇人民政府(机关) 地址: (略) (略) 北淮淀镇北淮 (略) 1排2号 联系方式:02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略) (略) 地址: (略) (略) 广顺道2号 联系方式:02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礼宁、宗麟博、张亮 电 话:022-* (略) (略) 2024年09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