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宝清县人民政府批准,宝清县自然资源局决定以 挂牌 方式出让 1(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宗地编号: | 宝清县五九七农场工业园区1-04地块 | 宗地总面积: | 12345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宝清县五九七工业园区内、规划路南、园区主路西 | 出让年限: | 50年 | 容积率: | 大于或等于1.1 | 建筑密度(%): | 大于或等于30 | 绿化率(%): | 小于或等于20 | 建筑限高(米): | 小于或等于30 | | | 主要用途: | 工业用地 | 区位 | 一般建成区 | 土地用途明细 | 用途名称 | 面积 | 土地级别 | | | 工业用地 | 12345 | 四级 | | | 投资强度: | 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123.5735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BA0072 | 现状土地条件: | 起始价: | 123.5735万元 | 加价幅度: | 5万元 | 挂牌开始时间: | 2023年07月20日09时00分 | 挂牌截止时间: | 2023年07月31日15时00分 | 备注: | 根据《 (略) 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新增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的实施意见》(黑政办规[2021]6号)、《宝清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 (略) 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增工业用地“标准地+领办制+监管制”出让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的通知》(宝政办发[2022]53号)及《关于印发〈工程建设项目“用地清单制”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宝自然资联[2023]1号)的相关要求,该宗地以“标准地”、“用地清单制”方式出让。1、宝清县五九七农场工业园区建设用地控制指标:宝清县土地等别为 14等,规划用地性质:二类工业用地,容积率≥1.1,建筑密度≥30%,建筑限高≤30米,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所占面积不得超过总用地面积的 7%;2、生态环境准入控制指标:符合相关产业政策、符合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导则和国家相关要求;3、项目准入条件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4、投资:每公顷1000万元以上;5、能耗:年综合能源消费量不满 1000 吨标准煤或年电力消费量不满500万千瓦时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涉及国家秘密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以及用能工艺简单、节能潜力小的行业(具体行业目录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制定公布并适时更新)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可不单独编制节能报告;6、工业用地范围内的办公楼、宿舍楼、实验楼等辅助用房须纳入绿色建筑实施范围,采用《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50378;工业用地的生产制造用房,须符合《工业建筑节能设计统一标准》GB51245-2017,采用《绿色工业建筑评价标准》GB/T50878;工业建筑厂房要求优先采用装配式建筑。其他未尽事宜详见《宝清县五九七农场工业用地“标准地”(试点区)控制指标体系》。 |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3年06月29日 至 2023年07月28日 到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土地及矿产权信息—下载出让文件 获取 挂牌 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23年06月29日 至 2023年07月28日 到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07月28日15时0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23年07月28日15时0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 在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 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宝清县五九七农场工业园区1-04地块 号地块:2023年07月20日09时00分 至 2023年07月31日15时00分 ;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法律另有规定或有特殊情况者除外、建设单位欠缴土地出让 (略) 规划建设的不得参加报名)。联合竞买的,须提交联合竞买协议和授权委托文件。申请人一经报名即视为对挂牌文件及地块现状无异议且全部接受,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采取网上挂牌方式出让的项目,在挂牌期内每个竞买人必须提交一次有效报价。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中央大街771号 联 系 人:胡春梅 赵景波 联系电话:0459-* 开户单位: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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