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泽县2023年“ (略) ”建设项目(第二批)第一合同段
中标候选人公示更正
一、内容:
我单位于2024年3月27日在《山 (略) /山西省 (略) 》、《 (略) (山西省· (略) )》上发布了安泽县2023年“ (略) ”建设项目(第二批)第一合同段中标候选人公示,因原公示内容有错误,现将原公示部分内容更正如下:
二、原公示内容:
4、被否决投标人名称及否决原因
序号 | 被否决投标人的名称 | 否决原因 | 否决依据 |
1 | (略) | 投标函附录的所有数据均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 未按照招标文件专用合同条款14.4.1填写 |
2 | (略) | 投标函附录的所有数据均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 未按照招标文件专用合同条款14.4.1填写 |
3 | 陕西 (略) | 投标人信誉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 投标人的信誉情况表未按照附录四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填写 |
4 | (略) | 合同用款估算表填写错误 | 所列工期不符合招标文件工期要求 |
变更为:
4、被否决投标人名称及否决原因
序号 | 被否决投标人的名称 | 否决原因 | 否决依据 |
1 | (略) | 投标函附录的所有数据均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 未按照招标文件专用合同条款17.4.1填写 |
2 | (略) | 投标函附录的所有数据均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 未按照招标文件专用合同条款17.4.1填写 |
3 | 陕西 (略) | 投标人信誉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 投标人的信誉情况表未按照附录四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填写 |
4 | (略) | 合同用款估算表填写错误 | 所列工期不符合招标文件工期要求 |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为体现招标投标活动中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加强社会监督,现将本工程中标候选人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提交书面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相关请求及主张;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公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逾期不再受理。
如对上述结果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联系山西誉信达工程 (略) ,联系电话:*
三、监督部门
本项目监督部门为: (略) 交通运输局
联系方式:*
四、联系方式
招标人:安泽交通运输局
联系人:赵建云
地 址:安 (略) 55号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山西誉信达工程 (略)
地 址: (略) 尧都区平阳国际写字楼B座607室
接收异议的联系人:李瑞瑞
联系方式:*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签字: (项目负责人)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