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1、废水 施工废水:(1)混凝土拌和系统废水:两座混凝土生产系统分别设置1座沉淀池(有效容积5m3),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混凝土拌和,沉淀渣运至弃渣场。(2)大坝施工废水:在水库枢纽坝及补水枢纽坝基座下游分别设置1座10m3的沉淀池,沉淀处理后用于洒水降尘使用,施工完毕后拆除。(3)含油污水:在施工机械停放场处设置简单的废水收集系统,含油废水通过集水沟汇集后,经隔油池处理达标后用于场区或周边洒水降尘。 施工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后资源利用不外排。 运行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后资源利用不外排。 2、废气 施工扬尘:文明施工,设置围栏和喷雾降装置,洒水抑尘,土方开挖采用湿法作业,物料堆放遮盖等措施;渣土车辆密闭运输; 混凝土搅拌粉尘:搅拌设备设置在封闭搅拌机棚内,并在内部设置自动喷淋水嘴; 砂石料加工粉尘:破碎加工设备及堆料场设置在封闭厂房内,并在内部设置自动喷淋水嘴; 食堂油烟:配套设置油烟净化机。 3、固废 土石方:表土回覆;工程开挖土石方主要填筑利用;工程弃方分别就近运至弃渣场处置。 建筑垃圾:可回收利用的回收利用,不能利用的及时清运回填。 生活垃圾:施工期和运行期生活垃圾依托当地垃圾收集系统,由环卫人员统一清运。 运行期漂浮物:依托当地垃圾收集系统,由环卫人员统一清运。 4、噪声 选用低噪声设备,安装基座减振,设备定期维护保养,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等。 5、水土保持措施: 按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实施水土保持措施,包括表土剥离与利用,边坡防护,渣场、 (略) 、施工生产设施区等的工程及植物措施,水土保持监测,临时用地覆土复耕等。 6、*生生态保护措施 严格控制施工范围和施工临时占地,优化施工布局;*生动植物资源保护;施工结束后立即进行土地平整、复耕、绿化等生态恢复措施。 7、水生生态保护措施 围堰施工和拆除在枯水期进行;设DN100的生态放水管,采用偏心半球阀控制,实施生态流量泄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