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年产30万辆台份车用玻璃升降器搬迁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9月8日---2023年9月14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传真):0312—*
通讯地址: (略) 莲池区裕华东路1199号
邮 编:*
项目名称 | 年产30万辆台份车用玻璃升降器搬迁项目 |
建设地点 | (略) 莲池区焦庄乡赵庄村南二环路 (略) 内2号厂房(地理坐标:东经115度32分24.451秒,北纬38度48分12.412秒) |
建设单位 | 武汉 (略) 保定分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略) (略) |
项目概况 | 项目投资:本项目总投资为11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万元。 建设规模与内容:项 (略) (略) 清泉过滤器厂厂房进行建设,占地面积 1000m2,建筑面积 1000m2。购置并利旧普通车床、台式钻床、立式砂轮机、凸焊机等生产设备 56 台/套。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 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 项 (略) (略) 清泉过滤器厂厂房进行设备安装调试,不涉及土建工程。 营运期环境影响分析: 1、废水 2、废气 本项目无废气产生。 3、噪声 项目运营期间噪声污染源主要是生产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项目采取以下措施减缓对周边环境噪声保护目标的影响:项目优化平面布置,将生产区布设在远离住户方向,优化布局后,厂界50m范围内的声环境保护目标距离车间5m,车间生产区布置在车间南侧,北侧布置半成品区,主要噪声源远离噪声保护目标,选用低噪声设备同时采取基础减振和厂房隔声等措施。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 厂界环境噪声排放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4、固体废物 项目固废主要包含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焊接不合格品、废润滑油、废液压油、废油桶、废SHB6汽车车身附件合成润滑脂桶、生活垃圾等。 (1)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2)焊接不合格品:收集后外售; (3)废润滑油:收集后分类暂存危废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运走处置; (4)废液压油:设备维修更换的液压油,收集后分类暂存危废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运走处置。 (5)废油桶:设备维修更换液压油、润滑油期间产生废油桶,废液压油桶收集后分类暂存危废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运走处置。 (6)废SHB6汽车车身附件合成润滑脂桶,作为周转桶进行使用。 废 SHB6 汽车车身附件合成润滑脂桶参照《固体废物鉴别标准通则》(GB34330—2017)中 6.1 b)不经过贮存或堆积过程,而在现场直接返回到原生产过程或返回其产生过程的物质;不作为固体 废物管理。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 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相关要求;危险废物贮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