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文件修改、澄清(答疑)纪要(一)
工程名称 | (略) 湖里区2024P07地块及配套工程(施工“评定分离”) | 招标阶段 | 施工招标 | |
修改、澄清(答疑)纪要内容如下: 1、 本工程招标文件合同专用条款第21.95内容修改为:本项目地下室管综施工需满足建发高品质地库施工要求。承包人充分考虑高品质地库所有管线共架及管线的施工工艺要求,因此产生的额外费用综合考虑在合同总价中。 2、 本工程招标文件合同专用条款第12.1.5中第(6)内容修改: 其他费用约定:本工程投标时缩短定额工期增加费总价包干*元,具体工期及费用分配比例详见附件3《关键节点工期及奖罚比例明细表》。取费基数为工程量清单中的单位工程: “土建工程”+ “安装工程”+ “消防工程”+“基础工程”+“ (略) 工程”+“公共配套用房(钢结构工程+配套用房)”,不含以上工程中的暂定单价部分),并根据各关键节点工期的相关要求执行;合同执行过程中,上述费用包干,不因基数变动而调整。工程量清单中的其他单位工程(公共配套用房(精装工程)、景观工程、公共区域精装工程、户内批量精装工程、永久供电工程、电梯工程、公区智能化工程、户内批量精装工程(智能家居工程))及暂定金额部分(含暂估价、暂列金、暂定单价部分),发包人有权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另行决定是否计取缩短定额工期增加费和计取比例、计取方式。 3、 本工程招标文件合同专用条款第12.4.1中第(11)中③内容修改: ③其中各阶段安全文明施工费具体金额范围如下:房建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总额为工程量清单中的单位工程 “土建工程”+ “安装工程”+ “消防工程”+“基础工程”+“ (略) 工程”中的安全文明施工费合计;装饰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总额为工程量清单中的单位工程“公共区域精装工程”+ “户内批量精装工程”+“公共配套用房精装工程”中的安全文明施工费合计; “智能化工程”、“电梯工程”、“供电工程”、“景观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根据相应分项工程计取,随当期进度款支付。 4、 通用合同条款补正表8.8.3内容修改:补正内容修改为 8.8.3要求承包人增加或更换施工设备 (1)本工程现场大型机械设备最低配置要求:施工塔吊不少于5台[ 型号:QTZ125(6518) 臂长:最大臂长65米];施工电梯不少于8台(型号:双笼SC200/200,双笼变频,梯速1米/秒且全新)并满足各工期节点的运输能力;旋挖机6台(SWDM280H以上(扭矩≥360KN*M));静力压桩机(可配边桩器,且每台桩基须配一套桩基管家系统,未按要求建设单位有权按*/台处罚)不少于2台;锚索机2台;喷锚机2台;360反铲式履带挖掘机不少于9台;发电机(功率不低于300KVA)不少于1台。 (2)本工程现场大型机械设备费用约定:上述配置中,静力压桩机、锤击桩机台次按实际发生计取,综合单价包干;其余机械设备数量仅作为本项目机械设备最低配置要求,承包人应结合自身条件并根据现场情况及工期进度等要求,自行考虑是否需要增加机械设备数量,该费用已在合同总价中综合考虑,合同签订后此费用除因非承包人原因(指新增或减少建筑单体、建筑单体总高度的调整超过10m,从而影响现场施工塔吊及施工电梯的布置使用)产生相关费用增减外,包干使用不再调整。其中塔吊和施工电梯需无偿提供给其他分包单位使用,不得收取任何费用,本项目塔吊按照“起重力矩1600kN·m以内”计取塔吊使用费,实际施工时塔吊起重力矩如有变化,根据施工方案按实调整塔吊规格。 (3)特殊约定:本项目在销售展示时,出于安全等因素考虑,要求承包人对使用半径可覆盖到展示区投影面积范围内的塔吊进行限位,确保塔吊大臂不进入展示区区域,由此造成的部分塔吊运力降效而引起的一切费用增加,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配合塔吊限位或提出任何经济或工期索赔。 5、 本工程招标文件合同专用条款第3.5.2中第(5)中b中①内容修改: ①总包配合、管理和分摊费用:“电梯工程”按5000元/部(含水电费)包干(相应税票费用)计取。 6、 本工程招标文件合同专用条款第3.1中第(10)中⑩内容修改: ⑩ 若本项目围墙已由其他施工单位施工完成,承包人应充分结合现场实际情况,严格按照项目所在地政府部门及发包人关于安全文明的相关要求及制度,对现场围墙的广告饰面、灯饰、墙体质量与完整度进行增加、改造、修缮、维护相关工作,并承担增加、改造、修缮、维护施工围墙的费用,相关费用已计入本工程合同总价中,另因本项目围墙为其他施工单位完成,故控制价编制时已将此部分费用扣除*元,投标单位报价时需综合考虑此部分。 7、本工程合同附件10《主要材料设备品牌推荐表》内容修改:请投 (略) ,本答疑纪要-附件管理-其他文件中下载。 8、新增合同附件《建发房产海西集群铝模深化操作指引2.0》,请投 (略) ,本答疑纪要-附件管理-其他文件中下载。 9、本工程随公告发布的《工程量清单》(含编制说明)作废,新的《工程量清单》(含编制说明)以编制时间2024年8月13日为准,随本答疑纪要发布,请投 (略) ,本答疑纪要-附件管理-工程量清单文件中下载。 10、本工程招标文件-第四章 定标办法-定标办法前附表-2.实力要素-(2)子要素内容-子要素证明材料要求中增加第(6)条款:“(6)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类似工程业绩”施工合同或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未明确标明项目负责人的,或施工合同与竣工验收证明材料的项自负责人不一致的,其项目负责人业绩不计”。 (以下空白) | ||||
招标人: (略) 兆垚 (略) (电子签名专用章) 法定代表或 其委托代理人: (电子签名专用章) 2024年8月13日 |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中 (略) (电子签名专用章) 法定代表或 其委托代理人: (电子签名专用章) 2024年8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