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号)等有关规定,现将本单位2024年06月至2024年09月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序号 | 采购项目名称 | 采购需求概况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情况 | 预算金额(元) | 预计采购时间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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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 (略) 海珠区机关食堂食材采购配送服务 | 标的名称:20 (略) 海珠区机关食堂食材采购配送服务 标的数量:1 主要功能或目标:为机关食堂提供食材采购配送服务,包括肉、禽、水产、蔬菜、蛋类、水果等(不得采购转基因食物),所供的食品须符合《食品安全法》要求。另根据上级扶贫工作要求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中标方购买一定比例的扶贫产品。 需满足的要求:采购的食材必须符合《食品安全法》要求,不得采用转基因食品。禽畜冷冻品类应提供《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产品合格证》及盖有投标人公章的货物清单,肉制品类应提供《产品检验合格证》、《 (略) 分割肉销售凭据》及盖有投标人公章的货物清单。瓜、果、蔬菜须是优质货品,不得含有残留农药或污染物。货物运输必须符合卫生标准,运输过程科学合理、运输车辆定期清洁,冷藏、冷冻食品必须用冷藏、冷冻载具运输。 | 严格遵循政府采购法律法规 | 6,* | 2024年09月 |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略) 海珠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2024年0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