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山县发展和改革局
关于同意变更凤山县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与规范化建设项目业主的批复
(略) 凤山生态环境局:
报来《关于请求变更凤山县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与规范化建设项目业主单位的请示》(河(凤)环函〔2024〕3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我局于2021年9月1日以凤发改复〔2021〕45号批复凤山县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与规范化建设项目建议书。根据凤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批示件及你单位提出变更项目业主的申请, (略) 生态环境局明确派出局不能作为项目业主。为保障项目建设工作顺利开展,经研究,原则同意凤山县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与规范化建设项目 (略) 凤山生态环境局变更为凤山县城乡建设 (略) 。原凤发改复〔2021〕45号其他内容不变。
凤山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6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凤山县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室 2024年6月1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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