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浪县南湖镇陈庄安置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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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基本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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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庄浪县南湖镇陈庄安置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 ||
采购方式 | 邀请 | 项目类型 | (A02)市政 |
联系人 | 柳先生 | 联系电话 | * |
竞价(公告)开始时间 | 2024-05-17 00:00:00 | 竞价结束时间 | 2024-05-19 18:00:00 |
采购单位 | 庄浪县南湖镇人民政府 | 是否允许多次竞价 | 否 |
是否重大项目 | 否 | 是否精准扶贫项目 | 否 |
采购标包信息
序号 | 标包名称 | 标包编号 | 采购类别 | 合同估算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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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庄浪县南湖镇陈庄安置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001 | * | 工程-施工 | *.65(元) |
公告内容
庄浪县南湖镇陈庄安置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庄浪县南湖镇陈庄安置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已由庄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庄建发〔2024〕49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中央财政资金及地方配套资金。项目业主(招标人)为庄浪县南湖镇人民政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甘肃省招标投标条例》、《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16号)等文件有关规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甘肃鑫浩通 (略) 对该项目施工进行邀请招标,邀请的投标企业是从甘 (略) 已注册企业库中随机邀请与本项目特征相符的三家企业作为投 (略) 上竞价。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庄浪县南湖镇陈庄安置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2.建设地点及规模:本项目位于庄浪县南湖镇陈庄安置区,计划在南湖镇陈庄安置区新建污水管道426米,配套检查井11座,修建护坡板墙231米。(具体内容及工程量详见施工图设计及工程量清单)
3.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206.*万元。
4.质量标准:按照国家建安工程质量检评验收标准,达到合格等级。
5.招标内容:本项目施工图设计范围及工程量清单内全部工程内容施工。
6.资金来源:中央财政资金及地方配套资金。
7.计划工期:总工期150日历天(根据天气情况,如不能施工,工期顺延)。
8.标段划分:本工程施工招标划分为一个标段,选择一家中标单位。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投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各项证件齐全合法,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须提供2023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若企业成立期限不足一年者以营业执照实际成立期限为准,并按实际成立期限之日起提供财务报表)。
2.人员要求:
(1)建造师1人: (略) 政工程专业*级及以上资格。
(2)技术负责人1人:须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施工员1人:须具有施工员岗位证书。
(4)质量(检)员1人:须具有质量(检)员岗位证书。
(5)安全员1人: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C证。
(6)机械员1人:须具有机械员岗位证书。
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均为注册在本单位的在职人员,且注册单位与投标人名称相一致。
3.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至今至少有一项同类型工程业绩(以中标通知书和合同为依据)。
4.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2023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依法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
5.投标人须提供自公告发布之日起通过“中国 (略) ”网站(http://**)查询行贿犯罪结果(以网上查询结果打印并加盖单位公章为准,查询内容包含企业名称、企业法人及项目经理)。
6.投标人须提供: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无不良信用信息记录查询结果;在“ (略) 站”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询结果(以网上查询结果打印并加盖单位公章为准)。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及资格证明文件上传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5月17日00时00分至2024年05月19日18时00 (略) 公共交易 (略) 站“甘 (略) ( (略) )—限额以下工程项目阳光交易系统( (略) )”报名并上传相应资格证明文件及施工方案(PDF格式加盖公章)。
2.各投标人报名成功后自行编制投标总价进行竞价,投标预算文本依据电子版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设计编制。
3.施工方案要求能够指导施工,有工程质量管理体系及保证措施,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及保证措施,工期保证体系及保证措施,文明施工保证体系及保证措施等。
五、网上报价时限及要求
1.网上报价时限与报名及资格证明文件上传时限一致;本次竞价各竞标人仅限一轮报价,投标人提交报价时认真核算报价金额,不得高于招标控制价。
2.本工程按照三类工程取费,材料价差执行庄浪县2024年第二期指导价。
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上传完整的施工方案(施工组织设计)、主要人员任职资格、施工能力等证明材料,投标人未按要求上传施工方案或资格要求内容上传不全者视为资格不符合要求,将按无效标处理。
六、结果公示
1.招标 (略) 上竞价结果,按照低价优先的原则确定成交人,同时发布中标公示。
2.通过竞价成交的投标人, (略) 络上传内容一致的资格证明文件及含有投标预算文本的纸质版(纸质版投标文件内容不限于公告要求内容)装订成册后于中标公示结束前送至甘肃鑫浩通 (略) ,投标文件为正本1份、电子版U盘1份(PDF格式),逾期未送达者视为自动放弃,中标结果无效。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庄浪县南湖镇人民政府
地 址: (略) 庄浪县南湖镇西华街
联系人:柳先生
联系电话:0933-*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鑫浩通 (略)
地 址: (略) 庄浪县水洛镇西城区西城小区
联系人:牛晓玲
联系电话:*
附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