耒阳站客运提质改造工程自动扶梯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谈判编号:HYCWD-HYK-(略))
1.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耒阳站客运提质改造工程已 (略) (略) 以((2024)计审概1552号)和((2024)计审概1469号)批复,采购人 (略) (略) 衡阳车务段,采购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自动扶梯采购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项目概况:
京广线耒阳站一层通往二层原商 (略) 增设1台自动扶梯。
2.2谈判采购内容:详见谈判采购公告附表。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本次采购供应商须具备的资格要求见谈判采购公告附表。
3.2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谈判者,请于2024年10月30日~2024年11月4日每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止(北京时间,下同)至中铁 (略) ( (略) (略) (略) 222号永升商业广场C1栋702-703号)购买谈判文件。
(1)若为现场购买,购买谈判文件时须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的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或该原件的复印件、银行转账汇款单复印件;
(2)线上报名购买谈判文件,凡有意参加谈判者,可于10月30日~2024年11月4日止(每日上午 9:00时至11:00时(北京时间,下同),下午14:00时至16:00时,)持现场报名所需资料的彩色扫描件,并逐页加盖单位公章扫描至同一个PDF文件,发送至本项目招采专用邮箱(*@*63.com),邮件需标题注明内容“项目名称、报名资料、谈判响应人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
购买谈判文件汇款账号如下:
购买谈判文件汇款账号如下:
全 称:中铁 (略)
账 号:(略)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北京西单支行
重要说明:1、仅接受公对公汇款,不接受个人名义汇款,由此引起的后果由谈判响应人自行承担。2、汇款单附言请务必注明谈判编号,否则,因此引起信息延误的后果由谈判响应人自行承担。
4.2 谈判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套,售后不退。
4.3未领购谈判文件不可以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4.4谈判文件发票获取:谈判响应人购买谈判文件前须在中 (略) (http://**-http://**)完成注册。注册审核通过后,招标代理将按照“系统管理”公司信息中供应商录入的开票信息开具标书款发票( (略) 信息),待开具成功后,谈判响应人通过“投标管理”中“电票下载”自行下载标书款发票。详细步骤请参考登录页面的《使用手册》。(标书款发票默认开增值税普通发票。)
5.报价文件的递交
5.1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24年11月 11 日13时30分至14时00分,递交谈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谈判响应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1月11日14时00分,地点为中铁 (略) 开标室 ( (略) (略) (略) 222号永升商业广场C1栋702-703号)。
5.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不按照谈判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谈判响应文件,谈判采购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 (略) 、中 (略) 上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 (略) ,以在中 (略) 发布的文本为准。
7.联系方式
谈判采购人: (略) (略) 衡阳车务段
地址: (略) (略) (略) 39号
邮编:(略)
联系人:蒋先生
电话:0734-(略)
谈判采购代理机构:中铁 (略)
地址: (略) (略) 凤 (略) 鼎兴大厦A座1109室
邮编:(略)
联系人:李工、区工
电话:(略)、(略)
电子邮件:*@*63.com
2024年10月29日
谈判采购公告附表
序号 | 包件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计量单位 | 需求数量 | 谈判响应人资格条件 | 备注 |
1 | LYZFT-01 | 自动扶梯 | 详见技术规格书 | 台 | 1 | (1)营业范围:谈判响应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符合谈判电梯生产或经营范围,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商或代理商,代理商须取得生产商的唯一授权。 (2)许可和认证要求:生产商须提供有 (略) 场监 (略) 颁发的乘客电梯制造 A1 级特种设备生产许 (略) 场监 (略) 颁发的自动扶梯制造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自动扶梯型式试验报告提升高度至少达到 25 米及以上。代理商须提供有效的电梯安装(含修理)B级许可证。 (3)生产能力:生产商须具有10年及以上同类产品的制造经验(附营业执照或认证许可或供应合同等),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满足招标人施工进度的要求。且制造商电梯物联系统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为三级。 (4)财务能力:/。 (5)质量保证能力:谈判响应人须提供省部级及以上专业检测、检验机构出具的有效的谈判电梯的产品质量型式试验报告;提供近5年内的至少3份用户单位出具的谈判同类电梯安全运行证明(代理商须提供其代理品牌生产商的以上文件彩色复印件),运行良好证明材料需加盖用户单位公章并有最终用户单位联系人和有效联系电话等有效联系方式。 (6)供货业绩:谈判响应人须具有近3年(2021年10月-2024年10月)内已完成的 (略) 站房、地铁和机场等公共交通项目其中一项(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略)元人民币)以上的电梯供货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对应的销售合同以及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彩色复印件,代理商须其所代理的生产商符合上述条件。 (7)履约信用:谈判响应人在投标期内 (略) 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接受上年度信用评价为C、D级的供应商报名。须提供满足上述“供货业绩” 要求的业绩中买方出具的良好的履约情况证明。 (8)其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及OEM代加工产品。 |
注:所有信息最终以盖章版的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