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我县公共租赁住房的公共部位、公用设施设备等维修改造管理工作,现拟公开建立五个类别的公共租赁住房维修改造施工单位备选库,承担公共租赁住房(略)元及以下工程项目的施工。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 资格要求
(一)房屋、市政维修改造工程
1.企业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备房屋建筑、市政公用总承包资质或劳务分包资质,企业营业执照,受委托人必须负责今后现场的施工管理。
2.企业应至少提供一份近三年内在我县房屋、市政维修项目施工合同和结算税票(五千元以上),并提供使用人对施工质量评价良好证明。
3.企业 (略) 内应具有独立办公场所和必备的施工设备,如冲击钻、安全防护围挡、震动器、切割机等器具。
4.企业至少聘任3名及以上长期务工人员,应提供聘任务工人员身份证、务工合同和至少1年的意外保险证明。
(二)防水维修工程
1.企业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备建筑防水维修等经营许可的营业执照。受委托人必须具备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颁发初级以上防水资格证书,并负责今后现场的施工管理。
2.企业应至少提供一份近三年内在我县防水项目施工合同和结算税票(五千元以上),并提供使用人对施工质量评价良好证明。
3.企业 (略) 内应具有独立办公场所和必备的施工设备。
4.企业必须聘任3名及以上长期务工人员,应提供聘任务工人员身份证、务工合同和至少1年的意外保险证明。
(三)智能安防和弱电工程
1.企业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备行业协会或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技术防范能力资格(资质)证书、智能安防设施设备销售等经营许可的营业执照。受委托人必须负责今后现场的施工管理,并具备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颁发的初级以上资格证书或培训合格证书。
2.企业 (略) 内应具有独立办公场所和必备的施工设备。
3.企业应至少提供一份近三年内在我县智能安防项目施工合同和结算税票(五千元以上),并提供使用人对施工质量和后续维护保养服务评价良好证明。
4.企业必须聘任1名专业电工和2名及以上安防技术人员,应提供聘任务工人员身份证、务工合同和至少1年的意外保险证明。
(四)排污管道疏通和维修改造工程
1.企业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备营业执照,企业应具备行业协会或主管部门颁发的管道疏通清洗资质证书,受委托人必须负责今后现场的施工管理。
2.企业应至少提供一份近三 (略) 政维修项目施工合同和结算税票(五千元以上),并提供使用人对施工质量评价良好证明。
3.企业 (略) 内应具有独立办公场所和必备的施工设备,如疏通设备、冲击钻、安全防护围挡、震动器、切割机等器具。
4.企业至少聘任3名及以上长期务工人员,应提供聘任务工人员身份证、务工合同和至少1年的意外保险证明。
(五)电梯维修工程
1.企业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备行业协会或主管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书;具备营业执照;受委托人人必须负责今后现场的施工管理。
2.企业 (略) 内应具有独立办公场所和必备的施工设备。
3.企业应至少提供三份近一年内在我县电梯维修项目施工合同和结算税票(五千元以上),并提供使用人对施工质量评价良好证明和县特种设备主管部门出具的信誉良好证明。
4.企业至少聘任3名及以上具备电梯维修保养资格证书的专业技术人员,应提经特种设备主管部门确认的人员聘用合同和维保人员,聘用人员应具备至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和至少1年的意外保险证明。
二、报名须知
1.符合上述资格的企业,请于2024年11月25日下午5:30前(逾期概不接受报名)到修水县茶博城14栋301报名登记。联系人:陈先生,联系电话:(略)。
2.所有参加报名的企业,必须提供已入驻江西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相关证明(电脑截图)。报名人不是企业法人代表的,应具备企业法人代表委托书等材料,所有材料应加盖企业公章;报名人要求具备资格证书或其他证件的,提交原件查验。
3.其他应具备的材料。
三、建库程序
1.报名审核。报名登记完成后,由县住房保障中 (略) 随机选取的 (略) 进行报名受理、资格审核等事宜。资格审核时先审核资格证书等材料,材料审核合格的,再查看现场(包括但不限于办公场所、项目现场等)。材料审核不合格的,不再进行现场考察,材料不予退回。
2.入库流程。每个类别的备选库拟入库施工单位10家。在通过资格审核后,如符合条件施工单位少于10家时,以实际通过审核的施工单位数量的为准。符合条件的超过10家时,通过摇号方式确定入选备选库的施工单位,其余资格审核合格的施工单位均进入施工单位储备库。
3.结果公示。对进入备选库的施工单位,将通过修 (略) 站向社会公示三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过渡期维修施工单位备选库停止使用。本次建立的备选库有效期为(略)年。
四、其他事项
1.使用选取流程。(1)(略)元及以下的工程项目实施前,将通过摇号方式从施工单位备选库选定施工单位,再从江西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进行直购该施工单位。1000元以下和排污管道堵塞、瓷砖脱落、山体滑坡等抢险排危应急项目,由县住房保障中心根据施工单位平时表现,在备选库中择优选择施工单位组织实施。(2)(略)元以上至(略)元以下的工程项目,将统一到江西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进行竞价采购。(3)(略)元及以上的项目,按照《修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和规范限额以下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的通知》修府办法【2024】6号规定执行。
本次公告备选库施工单位库五个类别之外的项目, (略) 场考察、竞价等方式确定施工单位后,再从江西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进行直购该施工单位。
2.工程款支付。工程款按照财政付款程序进行支付,原则上每年集中支付1次至2次。
3.动态管理。按照《修水县公共租赁住房维修改造施工单位备选库管理实施细则》要求,加强施工现场监督检查,对于违反规定的施工单位及时进行清除,并适时从储备库中补足。
特此公告!
附:《修水县公共租赁住房维修改造施工单位备选库管理实施细则》
水县住房保障中心
二0二四年十一月十一日